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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城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3 来源:中共普洱市委宣传部

关于专题学习创城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普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和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营造人人参与创建,共创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不断夯实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群众基础,根据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推进视频会议要求,现将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知识专题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营造环境之美、风尚之美、人文之美、秩序之美、创业之美和发展之美的重要举措,是为民、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进一步增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重要性的认识,由各级各部门单位、社区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知识,做到人人参与、人人知晓,并积极投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上来。

  二、认真学习,确保实效

  (一)学习形式

  各级各部门单位、社区要组织干部群众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一次专题学习,专题学习时间不少于两小时。

  (二)学习内容

  1.传达学习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推进视频会议精神;

  2.《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7)〉的通知》(普办发〔2016〕6号);

  3.《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普办发〔2016〕38号);

  4.《致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5.《普洱市民文明公约》;

  6.《普洱市民文明手册》;

  7.《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119问》;

  8.《普洱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学习资料汇编》。

  其中,《致市民的一封公开信》、《普洱市民文明公约》、《普洱市民文明手册》、《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119问》可到普洱文明网公示公告栏下载。

  三、及时上报学习情况

  (一)上报内容:

  1.专题学习报告;2.专题学习照片3张。

  照片需注明学习时间、地点、活动主题、组织单位。

  (二)上报时间:于2016年11月16日前。

  (三)上报形式:

  以电子版形式同时报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传真电话:0879-2189829、2189990,电子邮箱:smwmb@126.com),普洱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电话:0879-2855856,电子邮箱:pesrjb@163.com )。

  中共普洱市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