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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模范提名奖——高稀明

发布时间:2019-11-02 来源:

 

 

    高稀明,男,汉族,1957年1月生,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八一六队(驻宁洱)退休职工。

 

 

    高稀明一家生活负担很重,妻子没有工作,脑梗塞使她的生活时刻需要人照料;父亲已经过世,94岁的母亲由其赡养;儿子是宁洱县公安局辅警,儿媳在家待业。但生活的拮据没有影响他对生活积极乐观的态度,闲暇时间他常去近郊的水库垂钓。2018年4月1日,他如往常一样去钓鱼,正准备收杆回家时,看见水库里一个少女在水里扑腾着,危急时刻他没有犹豫,跳入水中把少女拖上了岸,并在120到来之前对少女及时采取了急救措施。110 警察和 120 急救人员赶到后,高稀明和大伙儿一起把少女抬上了救护车,妥善安置后就默默离开了。正因为有高稀明的见义勇为,挽救了一个花季少女的生命。

 

 

    高稀明见义勇为救起落水少女的感人事迹,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更显得弥足珍贵,他展示了普洱人的良好形象,体现了中华民族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弘扬了崇德尚善的社会正气,彰显了人性光辉和人间大爱,这种“草根”正能量值得全社会共同提倡和弘扬。

 

    高稀明荣获普洱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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