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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十个严禁”为端午节戴上纪律“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8-06-15 来源:刘仕斌 徐学佳

  本网讯(通讯员 刘仕斌 徐学佳) 景东彝族自治县纪委县监委抓住“端午”节点,采取措施,严肃查处节日期间公款送礼吃喝、滥发津补贴、上班迟到早退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定规矩,划出纪律红线。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端午期间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作出“十个严禁”纪律作风要求: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探亲访友活动;严禁用公款或指使、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节日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粽子等节日礼物礼品;严禁用公款为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借节日之机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节日期间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景东清风”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宣传端午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利用短信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发送提醒短信、约谈领导干部等方式,向县、乡镇(部门)、村(居)领导干部发送短信1760条,约谈党政主要领导76人次,就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作纪律要求;成立由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带队的明察暗访组,对节日前、中、后的纪律作风督查作出安排部署。

  抓督查,严惩顶风违纪。成立10个明察暗访组采取随机突访、实地查看、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县内酒店宾馆、娱乐场所、农家乐、超市、旅游景区以及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不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将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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