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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治建设 推动跨越发展

发布时间:2017-07-24 来源:王福蓉

  本网讯(记者 王福蓉)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普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法律体系,维护公平正义,政治建设取得显着成效,为普洱追赶跨越、绿色崛起提供了坚强保证。

  坚持党建第一保证不动摇。全面抓牢抓严抓实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锻造各项事业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从而营造出风清气正、政通人和、昂扬向上的良好政治生态。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陈豪在普洱调研讲话精神,确定“走在前列”的目标,突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紧扣深学实做真改等基本要求下功夫。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全面提高干部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有效强化了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同时,严抓管理监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进一步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通过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提升地方立法和监督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改革保证司法公正,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成效。政治建设工作不但在理论上不断创新发展,而且在实践中不断开创新局面。

  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完善。2016年7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普洱市成为云南省第二批拥有立法权的州市后,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规定积极开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

  司法体制改革顺利推进。我市于2016年8月30日成立普洱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目前,全市员额法官233名,员额检察官196名。自2016年1月起,第一批6个试点法院、检察院已经作为省级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试点法检两院人员的工资由省级财政统一发放。2016年8月,普洱被列为全省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试点市。2016年11月17日,云南省首例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在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并于今年1月调解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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