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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普洱市成立十四支志愿服务总队

发布时间:2016-07-14 来源: 普洱市志愿服务联合会

  志愿服务以自愿、无偿为前提服务他人、服务社会, 能有效弥补政府服务和市场服务的不足,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志愿服务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文明委关于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内容,按照社会化动员,项目化运作的思路,充分整合行政资源、社会资源、市场资源,进一步提高志愿服务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普洱市志愿服务事业纵深发展的需要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需要,结合普洱市志愿服务工作的实际,普洱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成立了专业志愿服务工作部门——“二个中心”、十四支志愿服务总队。成立专业志愿服务工作部门主要依托社会组织、公司企业和学校开展专业志愿服务工作,以此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全市志愿服务,形成全社会参与志愿服务的服务机制。设立的专业志愿服务工作部门在普洱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和秘书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个中心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服务中心、反家庭暴力服务中心。十四支志愿服务总队是法律志愿服务总队、医疗卫生志愿服务总队、禁毒志愿服务总、防艾志愿服务总队、阳光助残志愿服务总队、关爱老年人志愿服务总队、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总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总队、家教志愿服务总队、家政志愿服务总队、救灾志愿服务总队、应急救护志愿服务总队、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志愿服务总队、环保志愿服务总队。

  在今后的志愿服务工作中,普洱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将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不同的服务需求,按照“多对一”或“一对一”的模式,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在全社会广泛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普洱市志愿服务体系,促进志愿服务活动更加便民化。强化对志愿服务队的专业化培养,根据不同的志愿服务领域,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对志愿服务队伍的整合,有效促进志愿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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