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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市公安局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办会

发布时间:2016-08-23 来源:普洱市公安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8月19日,普洱市公安局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办会。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警务督察长、市公安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组长王斌的委托,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警务副督察长雷启勇主持会议,市局创文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思茅分局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雷书记指出,普洱市作为全省具有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入场卷资格的三个州(市)之一,应珍惜机会,全力配合好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我们要履行好、发挥好公安机关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能职责作用,力争把普洱打造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时间已经过半,在创建工作的关键之年,市公安局收到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通过明察暗访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黄赌毒”和交通秩序方面,市民对其治理的满意度偏低。针对这一情况,雷书记要求参会单位立即整改,并在会上分别下发了督办通知书。

 

  雷书记强调,普洱已经相继争创了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按照普洱市作为全国绿色经济实验示范区的定位要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对普洱整体形象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全市公安机关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力争用剩下的时间,全力以赴,配合好相关部门,发挥好职能作用,把普洱打造成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提升普洱新品质、树立普洱新形象。

  (普洱市公安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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