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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模范传帮带(董彩华)

发布时间:2015-09-26 来源:宁洱县文明办

主办单位:宁洱镇东城社区。

活动时间:2015年6月—7月

活动主题:敬老爱老

参加模范:普洱市第一届道德模范董彩华 

2015年7月,董彩华看望社区高龄老人

2015年6月。董彩华慰问生病老党员。

2015年6月,董彩华慰问生病老党员。

 

 链接:普洱市首届道德模范 敬业奉献模范 董彩华

  董彩华事迹

  来源:http://forum.wenming.cn/postDetail.do?id=249088&view=1

  

  

  董彩华    女,汉族,1955年6月生,中共党员,普洱市宁洱县宁洱镇东城社区党总支书记。董彩华原是一家工厂的工人,1984年由于单位生产不景气,为了养家糊口,她离开原单位,自谋职业走上个体行业。正当她的生意很红火的时候,她被选聘到社区工作,在社区一干就是18年。

  在宁洱县“6.3”强烈地震中,董彩华以舍小家顾大家的行动充分体现了一名基层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2007年6月3日凌晨,宁洱县发生6.4级强烈地震,还在睡梦中的董彩华被惊醒,由于受到突如其来的惊吓,她的心脏病复发了,她服了老伴拿给她的速效救心丸后,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投入到艰苦的抗震救灾工作中。董彩华和社区的其他同志冒着余震的危险,分头到社区居民家中查看灾情,抢救伤员,抢救物资,安抚灾民,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救灾物资的管理、发放是一项艰苦而又细致的工作,董彩华所在的社区在地震期间共安置灾民2870户、12416人,卸载、分发大米40吨,帐篷631顶,食用油1629桶,饮用水420件,所有救灾物资全部按时发到灾民手中。

  在纷繁复杂的社区工作中,董彩华用真情谱写了一曲曲社区工作者的奉献之歌。她先后被云南省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被市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三次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个人等。2011年,荣获首届普洱市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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