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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依法治区 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发布时间:2017-08-04 来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思茅区紧紧围绕中央关于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省、市、区的统一安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取得了较好成效。

  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思茅区先后印发了《思茅区2011——2015年依法治区规划》《中共思茅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法治思茅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等系列文件,明确了依法治区目标任务,成立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依法执政、法律政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等6个专项组,解决了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予以保障。同时将依法治区考评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评,成为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一把手”工程。

  依法用权,支持人大、政协、一府两院和群团组织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能。研究制定了《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切实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用权。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依法用权,思茅区委研究下发了《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工作规则》《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制定出台了《思茅区行政效能问责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和保护激励机制支持改革创新履职担当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区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和制度,极大地加强和完善了制度建设;全区49个党组全面修订(制定)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规范了机关党组设置和议事决策。

  认真实施法律监督

  认真开展调研、执法检查,助推依法治区进程。思茅区每年选择一、二项涉及社会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调研及执法检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组织对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全区公安工作情况及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专项调研;对全区贯彻执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普洱城市管理条例》等进行执法检查。

  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错必纠,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尊严。五年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思茅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对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截至目前,区人大已对4件涉及不合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政府提出了审查意见。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健全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和宪法宣誓制度。为贯彻依法治区的决策部署,激励和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执法、执政水平,思茅区先后于2015年、2016年建立了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和干部就职宪法宣誓制度,制定了《思茅区人大常委会拟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并在考试通过后由人大主任在常委会上对就职人员依法发放任职书,任职人员进行庄严的宪法宣誓。

  加快依法治政法建设

  加强领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强化领导组织建设。于2008年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制定了《思茅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思茅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工作方案》《思茅区“十三五”依法行政规划(2016—2020年)》等。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和资金保障。在配齐配强法制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上,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以每年10万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

  完善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思茅区逐步理顺了依法行政体制。一是制定了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为全面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健全了民主决策机制。修改制定了《思茅区政府工作规则》,出台了《思茅区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和《思茅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强化了重大决策听证工作的制度化建设,截至目前已开展听证事项18项。三是完善法制事务体制。通过前移审查关口,由法制人员或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经济谈判、合同起草审查、涉及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等,有效避免了决策失误和执法过错。 2012年以来,参与政府对外合作等重大项目法律论证、谈判、协议起草、签约等法律事务100余次;办理区人民政府及各行政机关涉法事务200余件;参与重大维稳事件及企业相关问题的处理共计30余次。四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工作。加大对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截至目前,共审查及登记规范性文件44件。五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全区7个乡(镇)和39个行政执法单位全部纳入政务公开体系,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公开查询,开通了“96128”政务信息专线电话。六是建立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按照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要求,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避免了行政决策失误,提高了自身依法行政能力。

  拓宽渠道,加大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思茅区不断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严格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确认、公告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目前,全区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共1674名。严格行政执法考核,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了《思茅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思茅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等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执法岗位、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推动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 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5件,受理9件,不予受理6件,受理的案件中,经审理维持6件、和解1件、驳回1件、撤诉1件。通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案件,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首先,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权力监督,几年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600余件,代表和委员对办理答复的满意率为98%以上;其次,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积极处理诉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了全区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加强推进法治

  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队伍是法治人才队伍的核心力量,也是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思茅的重要保证。目前,全区政法委机关、公、检、法、司、森林公安设有科室84个,编制534人,实有人员615人;其中男449人、女166人,少数民族291人;有党员501人。

  推进机关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机关法治队伍的组织、协调作用,推动依法治区工作深入推进,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普法宣传及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

  推进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目前,全区有A证法官、检察官31人,有律师事务所2个共15名律师,有法律服务工作者20名;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90个,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075名,其中首席人民调解员7名。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辐射全区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2013—2016年,全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469件,调解成功6154件,调处成功率达95.1%。受理涉法涉诉案件78件,办结78件,办结率100%;发放涉法涉诉救助金180余万元。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对乡(镇)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共培训调解人员9200余人次。

  法治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推进。大力夯实法治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抓好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驻所检察室、警务室、人民调解室等基层法治单位建设,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优化基层法治队伍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手段,优质高效地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法、检两院已按照中央、省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先后遴选法官、检察官员额入额,入额法官、检察官分别为26名、20名。目前,正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区人民法院:一是推行扁平化管理。制定《思茅区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思茅区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试行)》。二是建立随机分案制度。三是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进一步强调审判委员会的职责和提交讨论范围。四是人力资源向一线倾斜。制定了《机构设置和人员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对全院内设机构和人员进行了全方位的调配整合,设置刑事审判团队、民商事审判团队、行政审判团队等八个团队开展工作,制定了领导干部一线办案和办案情况通报制度。

  区人民检察院:一是研究制定了涉及人员分类管理、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等配套文件。二是构建办案团队明权限。组建了17个办案团队,按照不同业务范围分别设立在整合后的7个内设机构中。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带头一线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的经验和成效明显,中央电视台以游泳副检察长带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为主线,拍摄了反映司法改革进程的专题片。四是采取措施应对司改后人少案多的矛盾,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二次调配员额检察官到业务量大的部门办理案件制度;鼓励检察辅助人员主动辅助办案制度。五是建立了入额检察官列席检委会制度,提升检察官应变处事能力、执法办案能力和工作业务水平。

  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全面推行警务公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树立“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理念,搭建“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让老百姓享受到公安改革的红利;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规范化执法建设。

  区司法局: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力度,形成了侦察、起诉、审判三阶段与律师衔接的信息对称机制。二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建设,法律援助实体平台建设不断强化,基本实现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全覆盖,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1个,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 70个,法律援助信息员713名(每个村民小组一名)。2013年以来,共完成法律援助指派案件1613件,其中:刑事案件522件,民事案件1091件;全区受援人1641名;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68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09份,避免和挽回受援人经济损失681余万元。

  区森林公安局:落实从优待警相关政策,稳步推进公安体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实,建立健全民警人事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进一步规范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和法治宣传教育

  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了《思茅区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思茅区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制度,为党委政府班子学法奠定了制度基础。

  抓好领导干部法治培训。依托党校开展法治培训, 五年来共依托区委党校举办主体班培训98期,培训11965人次,提高参训人员学法意识效果明显;利用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系统平台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五年来共2000余人次参加了干部在线学习;鼓励干部“走出去”学先进地方依法行政方面的知识,五年来共安排了全区622人次科级、处级等领导干部到外地学习,达到了借鉴外部先进依法行政经验、提升自身依法治区的能力的目的。

  强化“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签订“双普法”责任书,普法责任制落实率达95%以上。2013年以来,采取集中讲解、张贴标语、知识竞赛等方式,共开展法制宣传445场次,播放法制录像154场次,受教育人数20余万人次、发放宣传单49万余份、张贴标语7149条、出法制专栏432期、出黑板报517期、法律知识竞赛58场、展出法制挂图116次264幅、上法制课437场,受教育人数137793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94人次,法治文艺演出14场,出动宣传车69辆次。

  抓好法治文化建设。思茅区通过建设四小法治小广场、绿岛公园法治主题公园、思茅六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基地、思茅四中和普洱市职教中心防范邪教警示教育基地等,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大力宣传包括法治人物在内的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事迹,使广大市民进一步树立了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了法治思茅建设城水平。深入推进“法治示范点”创建活动,认真总结推广“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工作经验,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3个、“法治宣传中心户”722户。启动“七五”普法工作,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继续利用综治主题宣传月、“一月一街一宣传”“三下乡”“法律六进”等平台活动,运用新媒介创新普法模式,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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