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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交警大队开展“反酒驾”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7-04-06 来源:

  本网讯 近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了刑事审判法庭走进农村活动,将审判法庭移到了宁洱镇金鸡村,公开庭审王某酒驾案件,零距离开展普法教育,对现场旁听的群众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全力开展“反酒驾”宣传教育行动。

  据了解,2016年1月12日,犯罪嫌疑人王某醉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造成致2名行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2016年2月15日王某被宁洱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王某又再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通过旁听,群众纷纷表示,要从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握好手中方向盘,努力做一名守法驾驶人。同时,民警、协警向现场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并结合今年以来辖区酒醉驾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向现场群众讲解了酒驾的危害,提醒群众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贪喝一杯酒、摧毁了你和家人的幸福”,告诫群众切勿以身试法。

  (宁洱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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