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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掀起创建宣传教育热潮

发布时间:2017-05-31 来源:普洱日报评论员

  本网讯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做到“人人有责任、个个都参与、事事要创建”。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激发文明创建热情,准确把握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文明创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回应群众文明创建的新要求、新期待,广泛发动,汇聚创建合力。这需要在全市上下不断掀起宣传教育热潮,让文明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推动“创文”工作人人支持、人人参与。

  加大宣传发动。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载体,广泛进行文明创建宣传,做到静态标识有明文、动态宣传有文明,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普洱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规,要制定任务书、时间表,将宣传工作量化细化,对标对表开展宣传,真正将宣传责任落到实处、落出成效。各级人大、政协,市直机关工委、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和各县(区)要发挥自身工作优势,以发出倡议书等形式,最大限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创建工作,为创建工作夯实社会基础。加大公益广告投放量,提高公益广告质量,每条干线公路、城市主干道、交通要口都要有正能量的公益广告,工作中要细之又细、精准无误,避免出现错字、别字等低级错误。积极组织志愿者活动、文明劝导活动和“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深入推动“六进入”(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进家庭),引导市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加强氛围营造,通过在公交车站台、主要街道、重点街口设置醒目宣传栏,用报纸、电视、电台、“两微一端”、手机报、普洱发布等,全方位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加大曝光力度。曝光要直指要害、直指痛点,不能不痛不痒、隔靴搔痒。一要曝光不文明行为。加强部门联动,交通、公安、城建、旅游等部门建立城市不文明行为整治信息会商机制和城市不文明行为曝光平台,整合运用好城市空中高清监控摄像资源,对监拍到的不文明行为在各级各类媒体、各类宣传栏和公示栏进行曝光,被多次曝光、屡次进入曝光台的不文明行为和事件,要开展随访调查,深入挖掘不文明行为的发生根源,促其改正行为。积极开展评议,运用媒体宣传、集中座谈、专家研讨等形式,开展城市不文明行为评议,评议征集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不文明行为,形成热议焦点,达到社会聚焦、百姓关注的舆论宣传效果。二要曝光不作为、慢作为。通过曝光促进奖惩机制的形成和运作,对工作力度差、变化小、问题多的要及时曝光,对措施实、进度快、成效大的要表扬,并把每期曝光的情况提供给纪委、组织部,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考察检验干部的作风和能力。(普洱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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