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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县出台实施《墨江县文明礼仪规范(试行)》

发布时间:2016-07-15 来源:墨江县文明办 麦 洁

  为进一步提升墨江县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规范公务礼仪行为,树立良好形象,全面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为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近日,中共墨江县委办公室、墨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制定了《墨江县文明礼仪规范(试行)》,对全县广大公务人员行为规范作了明确规定,并制定相应措施督查落实。

  《墨江县文明礼仪规范(试行)》是继《墨江县文明礼仪手册》之后又一个公务人员从事政务活动、执行国家公务时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从总则、仪容仪表规范、会议行为规范、电话使用规范、接待礼仪规范、人际交往规范、来访服务规范、文明办公规范、文明用语规范、附则等十大项56个内容对公务人员作出了明确要求,并纳入公务人员个人年终考核执行,各单位部门掀起了学习、宣传、落实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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