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明风采 >> 文明单位风采 >> 内容
阅读正文

普洱:市“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巡讲团一分队深入边境县播撒爱的“法治火种”

发布时间:2022-09-29 来源: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云南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部署及普洱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教体局、共青团普洱市委共同组成硬核巡讲团,在九县一区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巡讲团分成两个小分队。近日,一分队深入边境县,为边远山区的孩子们播下“法治火种”。

  第一站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南岭乡中学

  巡讲活动在澜沧县南岭乡中学首站正式启动,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张晗进行动员讲话。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乡村地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并对同学们送上寄语:希望同学们强化法律意识,崇尚法律、讲法律,学会用法律思维去思考问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做新时代守法护法的模范小公民。

  讲解

  检察官戴璐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以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预防网络犯罪、毒品犯罪为重点进行讲解。

  第二站 孟连县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红塔中学

  巡讲团检察官张晗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校园欺凌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学校对校园欺凌的应对措施”为主给全校1287余名师生授课,课堂气氛轻松活跃,同学们积极踊跃与检察官互动。

  第三站 西盟佤族自治县中课镇中小学

  在西盟县中课镇中小学,检察官张晗进行动员讲话,并寄语佤山的孩子们: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也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做法律的敬畏者、尊崇者、捍卫者,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鼓励他们争做新时代好少年。接着,检察官戴璐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入手,结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式和特点,以及自身办案经历,与孩子们进行互动交流,阐明了学习法律知识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性,让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内容入脑入心,帮助孩子们从小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第四站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康平镇中学

  在江城县康平镇中学,检察官张晗带领全体师生在国旗下进行庄重的宪法誓词宣誓。随后向同学们解读了“什么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什么是校园欺凌”“什么是网络犯罪”等。同时,针对该地特殊的地理位置,结合具体案例着重讲解了什么是毒品犯罪、跨境犯罪,提醒同学们提高警惕。

  第五站 思茅区倚象镇逸夫中学

  在思茅区倚象镇逸夫中学,巡讲团成员戴璐以“温暖美好青春,远离校园暴力”为主题给同学送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课堂以电影《少年的你》开场,围绕“什么是校园暴力”“校园暴力的危害”和“如何预防校园暴力”等内容逐渐展开,引导同学们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界线,树立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以后学习生活中要更加理性的处理与他人的关系,知法、守法、尊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巡讲进一步扩大了法治宣传覆盖面,下一步,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紧围绕“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以“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持续深化“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助力边远地区未成年人提升法治意识和自护意识,为全面建设边疆民族地区未成年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