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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进活动”入人心 民族团结一家亲

发布时间:2018-04-26 来源:宁洱县委宣传部

  本网讯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坚持重点培育、典型引领、创新推动、整体提升,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部队“七进”系列活动,实现了创建工作全覆盖。

  截至目前,宁洱有102个单位被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其中国家级1个、市级31个、县级70个;17所学校被命名为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其中省级10所、市级7所。另外,同心镇那柯里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 2017年,宁洱县民族团结研究所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进机关

  各级各部门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及时成立本部门创建领导机构,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并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坚持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切实开展部门包村、干部包户,一对一扶贫帮困活动,为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有力促进了少数贫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进学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契机,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构建文明、平安、和谐校园。组织学生参与哈尼族“矻扎扎节”“红蛋节”,彝族“火把节”等民族节日演出活动,弘扬和传承少数民族风俗和文化;把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引入校园,通过编创教材、张贴壁画、邀请签字代表现身说法等形式,使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代代相传;充分利用音乐课开展学唱民族歌、学跳民族舞活动;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以“民族团结教育”“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等为主题的知识竞赛;利用“五四”“六一”等节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文艺展演活动,增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新活力。宁洱县直属小学、宁洱镇一中等10所学校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

进企业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积极维护少数民族员工的合法权益,教育和引导企业员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做到有活动、有载体、有学习材料和检验学习成果的考核办法;县内企业做到积极帮助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招收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员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当地少数民族人员,少数民族员工队伍不断壮大。2016年以来,27家企业依托产业扶持政策带动贫困群众种植林果、药材、蔬菜,饲养猪、鸡、牛、羊等,助推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增收脱贫。

进乡镇

  围绕“因地制宜、挖掘潜力、突出特色”的宗旨,以实施示范县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点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以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民族特色村”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为抓手,兑现“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一是认真抓好“十百千万”工程的实施。自2013年以来,整合各类资金1.05亿元,争取专项扶持资金1974万元,群众投资投劳312万元,共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35个、民族特色村3个。二是把脱贫攻坚作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按照“五个一批”精准脱贫路径,大力实施整村推进、危房改造、村组道路、饮水安全、农网改造、产业发展等项目,使民族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持续改善。

进社区

  全县在所辖4个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社区”活动,积极探索将民族工作引向深入的长效机制,以点带面,通过社区文化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民族团结进社区、进千家万户。同时,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积极提供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子女入学、法律维权、宗教生活等方面的服务,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创建活动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便民、利民、惠民的民心工程。

进宗教活动场所

  目前,宁洱有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2处。全县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抓手,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寺院”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政策法规,举办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调动广大信教群众爱国守法的积极性,规范宗教活动行为,积极维护了正常宗教秩序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和谐稳定。

进部队

  将创建工作与部队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在县人民武装部、解放军驻宁洱某部、县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武警森林中队5个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部队”示范创建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为契机,大力开展“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等宣传教育,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军营的覆盖面。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军警部队与各族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联谊活动,为部队官兵宣讲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和民族团结知识。发扬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在抢险救灾、扶贫帮困、支援地方建设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通过一系列军民团结一家亲活动,筑牢各族人民共促团结、共谋发展、共建和谐的良好局面。

  民族团结是根本,发展进步是目标。下一步,宁洱将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做好示范引领,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作风,持久深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以示范创建的实际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谱写宁洱民族团结进步的新篇章!(本版文图由宁洱县委宣传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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