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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六个第一”提升“两个实力”

发布时间:2018-03-29 来源:张国营

  本网讯(记者 张国营)去年8月份,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启动了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镇沅县民宗局局长王连福告诉记者,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标准包含着方方面面,比如民族经济跨越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民族文化繁荣、民族教育振兴等,可谓硬软实力兼备,硬实力要硬,软实力也不能软。

  记者在者东镇帮海村小户南组就能感受到这种软硬实力一起抓的争创氛围,全组实施“三抓”,即:抓项目强基础、抓经济促发展、抓宣传促文明,家家住上了漂亮宽敞的房子,村风民风在不断改变,一个团结崭新的小户南组呈现在大家眼前。而整个者东镇都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大力增加收入、积极促进和谐,对100亩茶园提质改造,发展黄精(马尾根)种植13亩,发展种养殖户20户,到2017年底实现人均可支配收入9000元以上;在组内积极创建民族团结关系和谐示范户10户,对标、对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引导群众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民族关系和谐”的建设目的。

  王连福说,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工作齐头并进,因此,镇沅树立了“六个第一”的理念,提升软硬“两个实力”,推进相关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第一目标

  坚持注重民生改善

  把民生改善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的主要内容,制定了扶持“直过区”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族帮扶精准脱贫、健康扶贫、慢性病签约服务管理等43个意见、方案、办法、措施,助推精准脱贫,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五个一批”方案,抓实“七个一批行动计划”,明确了“9项重点项目建设+8项政策兑现落实”责任措施。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宣传和覆盖力度,做到应保尽保。

  民生支出16.26亿元,比重占74.6%。就业创业保障更加完善,城镇新增就业116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83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4亿元、带动创业306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7%。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制度,抓好各项民生保障政策落实,编密织牢社会保障托底安全网,发挥社会救助制度的救急难、兜底线功能,有效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全面贯彻省、市健康扶贫30条措施,镇沅及时制定出台健康扶贫33条措施和补充措施实施方案,采取六项主要举措迅速把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到基层、落实到农户,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享受到健康扶贫的实惠。以健康扶贫为抓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互为补充的“四重保障”机制。对“四重保障”报销后仍然达不到90%或仍然超过上一年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由县财政统筹资金进行兜底补助。坚决保障贫困人口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让贫困人口真正“看得起病”。成功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动工建设县中医院,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9.7%。

  第一任务

  坚持注重发展民族教育事业

  秉承植共和基、合德智体兼修得“通才”的育人理念,经过107年沉淀的办学历史,让培养“通才”的育人理念世代薪火相传,结合当代的素质教育,因材施教。高度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制定出台《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每年举行一次全县性中小学生运动会和文艺大展演,各学校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学生运动会和文艺竞赛活动。

  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挖掘学生的个性、特长。紧紧围绕立德树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藏华夏五千年文化精髓,结合当地生态文明、民族文化和办学特点,按照“协调和谐、美观大方、环境优雅、文化浓郁”的思路,大力推进“一校一品,一校一景”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真正实现环境育人、文化育人、特色育人。

  根据彝族、哈尼族、拉祜族三个主体民族分布和人文自然,划分三大片区,即者东、和平、九甲以传承拉祜族文化为主,恩乐、古城以传承哈尼族文化为主,振太、勐大、按板、田坝以传承彝族文化为主,推进民族语言、民族舞蹈进校园,把本地文化元素融入到教学中,各学校洋溢着生态文明的自然之美、科学发展的和谐之美、温暖感人的人文之美。

  第一核心

  坚持注重民族地区产业培植

  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扎实开展绿色生态创建,加快“4+5+1”产业体系建设,谋划实施一批具有民族文化的美丽乡村特色旅游产业,积极争取具有民族特色旅游村寨的建设,支持示范村和特色村寨发展特色经济作物、山地牧业、淡水渔业、高效林业和开放农业建设,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农民增收致富。

  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3.53亿元、同比增长6.4%,增速位居全市第一。获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基本完成者东、振太、古城土地整治项目。实现粮食产量12.44万吨,完成冬农开发15.8万亩;完成烤烟生产25.81万担,保持全市第一;打造县域蔬菜基地,生态蔬菜闯入上海市场,蔬菜种植9.07万亩,保持全市第一;成功保护瓢鸡种群,实施扩繁工程,瓢鸡出栏120.84万羽;生猪出栏33.5万头,黑山羊出栏4.86万只。坚果产业迅速崛起,种植规模达7.38万亩;林下经济不断壮大,完成开发4.5万亩;核桃产业提质增效,保持规模36万亩;实施爱心茶园工程,完成有机茶园认证1.77万亩。建成生态农庄20个,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组织4个。

  坚持质量强县战略,实施“三品一标”认证,向国家申报6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批国家级产品认证5个、示范企业6户,新增云南著名商标2个、名牌产品1个。扶持壮大涉农企业。工业提质提速,实现工业总产值27亿元,同比增长19.2%。昆钢嘉华实现产值6.5亿元,黄金公司、昌辉实业强力生产,电力业绩再创新高,位居全市第二。黄金、煤矿技改有序推进。培植企业壮大升规,华硕贵金属建成试生产。支持发展实体经济,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扶持微型企业84户。园区承载能力不断增强,生物质燃料厂入园生产。实现民营经济22.95亿元,同比增长11%,占GDP比重达45%。

  第一内涵

  坚持注重民族文化保护传承

  加强民族文化工作队伍和农村业余文艺队伍建设,尊重和支持少数民族文化工作者的首创精神,积极申报民族文化遗产。协助完成拉祜族大辞典的编写工作,加大少数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切实维护、利用和管理好博物馆和文化馆。

  为有效解决群众看书难、看报难、上网难、看戏难、收听收看和听懂看懂影视难、体育锻炼难等问题,认真实施建设文化“八个一”工程。完成建有1个村民文化活动室,建有1个村民业余文艺演出队,建有1个农家书屋,建有1个文化宣传栏,建有1个可供农民群众开展小型文体活动的“文化晒场”5项工程。实施全民健身工程,提升改造体育综合馆;成功举办第二届“茶王杯”全国陀王争霸赛,男子陀王花落镇沅;承办全市千人气排球赛,镇沅成绩名列前茅。

  编写出版了《镇沅故事》《日月山歌》等书籍,审核通过《苦聪人服饰》《拉祜族神秘的苦聪文化》等书籍,完成《镇沅歌曲》录制,《天地茶园》等大型歌舞与观众见面,黑古陶、九甲杀戏、和平麻洋纸厂等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很好保护,古城建民的哭嫁、按板文梨的芦笙舞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三弦、芦笙等民族传统乐器得到挖掘和传承,全县62位传承人享受生活补助。切实维护、利用和管理好“苦聪博物馆”“镇沅博物馆”和“镇沅民族文化馆”,把散落在各地的少数民族文化陈列到博物馆中,免费向社会开放,让不同的参观者增进对少数民族文化的认识了解,增强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意识。

  第一方法

  坚持注重舆论宣传教育

  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保障民族自治地方各民族享有平等法律地位和权益,共同建设各项事业。县人大研究制定和实施2017—2021年民族立法规划,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及配套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民族区域自治法及配套法规规章落到实处,确保国家法律和政策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实施。严格实施《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十三五”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发展规划》,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坚持政教分离,坚持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加强宗教工作领导干部和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县、乡(镇)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干部普遍参加轮训一遍。着力培养一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教职人员队伍。

  对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信教群众进行全覆盖法制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机制,充分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在维护民族团结、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中的特殊作用。正确区分和妥善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依法妥善处置民族、宗教关系,有效防止宗教因素影响民族团结,民族因素影响宗教和谐。正确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坚持法律面前各民族公民一律平等。依法维护各民族公民平等权利,强化对各民族公民权益的司法保障。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增强依法办事、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能力,在履行发放许可证书、开展执法检查、实施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等职责中,有效杜绝针对特定民族成员的歧视性做法。没有出现因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问题。

  第一中心

  坚持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对排查的矛盾纠纷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化解稳控措施和化解时限,全力进行化解。建立民族宗教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民族宗教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加强协调联动,全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机制,做到思想上引导、政治上团结、工作上尊重、生活上关心,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民族团结、咨政建言、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培育民族团结的社会共识,营造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化解,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及属地管理、受理接访和化解纠纷的联动机制,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关系和民族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9个乡(镇)有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并设立民族宗教专(兼)职干部,109个村、2个社区有稳定人员负责民族宗教信息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示范县建设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关键载体,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部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村组,打牢干部群众的思想基础。正在申报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30个,即将命名县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100个。“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顺利推进。强化社区民族工作服务职能,健全少数民族务工、经商、求学、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体系。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坚决反对和制止民族歧视,依法保障民族平等权益。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区服务管理和流出(入)地相互协调合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加大在少数民族群众聚居村寨、民族文化产业链、民族民间各类组织等建立党组织力度,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对部分少数民族党员开展集中轮训,提升了少数民族党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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