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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两违”除顽疾 城市面貌大变样

发布时间:2018-02-22 来源:苏燕

  本网讯(记者 苏燕)“两违”现象的大量出现,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征地拆迁等工作,成为城市发展进程中的一块“顽疾”。

  近年来,我市“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以“零容忍、零增长”为治理目标,始终保持“两违”防控高压态势,通过宣传教育、调查摸底、集中治理、依法查处等多种手段,扎实推进“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截至2017年12月,全市共查处违法建设面积95.12万平方米,查处进度达44.82%,拆除面积达87.29万平方米,完成省级下达任务20.28万平方米的430%、市级下达任务30万平方米的291%。

  坚定决心

  遏制高发多发势头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两违”治理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遏制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多发、高发势头。

  领导重视,组织保障不断健全。为加强对“两违”建筑治理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普洱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两违”建筑治理工作机构,各县(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两违”建筑治理的组织领导,为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制定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步骤和详细措施,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并安排违法建设综合执法保障经费,做到“组织、任务、队伍、经费”四落实。

  强化宣传,群防群治纵深推进。“宣传做好了,‘两违’整治工作也就事半功倍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稽查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在强势打击、严格执法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宣传发动,打好群众基础。市、县(区)两级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开展“两违”整治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召开“两违”培训会、乡(镇)赶集日等时间段,发放“两违”整治漫画宣传画和扑克牌,摆放宣传牌、设立咨询台,对整治行动中的正反面典型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感受到市委、市政府整治“两违”的决心,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促使更多的违建户由“要我拆”变“我要拆”。

  铁拳出击

  坚决破除城市顽疾

  2017年6月10日,伴随着“轰隆隆”的建筑物倒塌声,思茅区倚象镇帝泊洱美食街一违法建筑被顺利拆除,现场居民拍手叫好。据调查,该违章建筑由倚象镇下寨村2户村民搭建后出租给2户贵州人建盖养猪场。由于缺乏管理,养猪场臭气熏天、污水横流,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倚象镇曾多次要求对该违章建筑进行自行拆除,但场主拒不配合,工作难以推进。为此,倚象镇联合思茅区综合执法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加大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工作力度,做好房主和场主的思想工作,并帮助场主对92头生猪进行转移,最终对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

  这是我市在加大“两违”整治工作中的一个案例。为依法推进征拆工作,我市铁拳出击,坚决破除城市顽疾。

  联动执法,违建增量有效控制。严格落实“两违”治理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的工作机制。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乡(镇)、社区的信息共享和联动,加强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事前预防、事中管理和事后处理,力争做到执法监管全覆盖。并从国土、规划、综合执法、交通、林业、水务、旅游、人居办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建筑进行调查摸底,摸清违法违规建筑名称、类型、建设时间、位置、面积、违建业主等情况,分类统计登记造册,准确界定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截止2017年12月,全市共排查违法建设占地面积242.06万平方米,违法建设建筑面积210.06万平方米。

  巡查到位,网格管理基本实现。强化“网格化”巡查机制,对城市主次干道两旁、城市重要节点部位实行绝对控制,禁止新增违法建筑;加大违法违规建设查处力度,重点抓好城市入城口、城中村和主要街道、广场等老城区内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私搭乱建、抢盖抢建等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建立辖区内分片日常巡查责任制和每日巡查制度,落实分区分片岗位责任人,做到即查即拆。

  突出重点,高速公路沿线形象显著提升。根据《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开展路域周边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高速公路沿线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乡(镇)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区域内高速公路沿线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建立路域周边建制村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覆盖率达100%,确保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更好地加大日常巡查监管。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重点路域周边共排查出“两违”建筑面积36.69万平方米,累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2.23万平方米,累计拆除进度60.59%,全市高速公路路域周边城乡“两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高速公路路域周边城乡形象得到提升。

  强化措施

  确保整治保持长效

  2017年8月21日,思茅区倚象镇联合思茅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国土资源局、区规划局等部门,依法对蚌弄村一处“两违”建筑进行拆除。此次拆除的“两违”建筑位于蚌弄村家脚河村民小组,建筑面积为736.32平方米。据介绍,建房期间,倚象镇先后协调组织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民宗局、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倚象派出所、倚象镇规划中心、蚌弄村相关人员深入部分参与建房村民家中进行一对一谈话。2016年至2017年,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先后向违建户发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建设厂房,自行拆除已建厂房,逾期不拆除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处罚,并依法强制拆除,但违建户并未按时拆除。倚象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报请思茅区政府同意,对该“两违”建筑依法强制拆除。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从2017年10月30日起,依法依规对凤凰新城片区和回归商城片区部分住户私搭乱建的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据悉,墨江凤凰新城片区和回归商城片区部分住户自房屋交付使用后,就对房屋进行了加建、改建、扩建。其中,凤凰新城私搭乱建建筑50宗,建筑面积992平方米;回归商城私搭乱建建筑80宗,建筑面积3226.14平方米。私搭乱建住户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扰乱了城市规划的建设和管理,同时还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为有效遏制凤凰新城片区和回归商城片区住户私搭乱建的行为,维护片区其他住户的合法权益,墨江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于2017年8月组织国土、住建等部门对两个片区的私搭乱建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发放了《私搭乱建限期拆除通知书》。通知明确要求所涉住户于2017年9月5日前自行清理擅自搭建的彩钢瓦和简易房。

  在整治过程中,我市坚持突出重点、改拆结合、以拆为主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两违”建筑,向违建业主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拒绝自行拆除的,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拆除,有效遏制了“两违”蔓延势头,“两违”整治工作初见成效。针对违法违规建筑成片的区域,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详细实施方案,聘请专业拆迁队伍和安全保障队伍,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协同作战、信息共享等方式,实施片区拆违整体推进。

  坚持分步、分区、分类处理原则。一是按照先单位后个人和先干部后百姓的整治步骤实施整治。并与各单位、各部门、各乡(镇)签订《抵制“两违”承诺书》,确保干部带头不支持、不参与“两违”行为,教育引导亲属朋友不支持、不参与“两违”行为,在全市上下形成层层监督、层层落实的整治工作格局。二是优先抓好主要街区、农贸市场、运动场、高速公路周边等重点区域“两违”建筑的整治。三是针对不同违法类型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对违反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侵占路产路权,破坏城镇街区风貌、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存在安全隐患,危害群众公共利益的“两违”建筑依法依规限期拆除;对规划未覆盖的村庄,重点对私搭乱建彩钢瓦棚和工程建设遗留建筑物进行整治;对因历史原因产生的违法违规建筑,详细了解原因,研究制定具体的处置方案,既杜绝不当得利,也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各县(区)、各乡(镇)与各部门不断加强沟通配合,促进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做到上下联动和横向配合。建立健全建制村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配强配齐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加强村庄建设行为巡查,形成县、乡(镇)、村组、专管员四级联动治理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产生。

  在“两违”整治中,我市还积极探索拆后土地利用,把拆违还路、拆违治脏、拆违改造、拆违增绿、拆违添景等拆后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拆用结合、拆建结合、拆改结合,做到拆一片、清一片、建一片、管一片,使得一系列民生工程得到推进,形成了全民参与“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城市管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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