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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疏堵治乱”组合拳 全面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发布时间:2017-06-16 来源:

  编者按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目前中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代表着一个城市文明水平的综合评价。在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标准中,文明交通元素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自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普洱市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以主人翁的姿态,紧盯“疏堵治乱”的中心任务,积极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在辖区道路上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百日风暴行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统一部署 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高效推进,普洱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把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当前中心工作,全警动员贯彻落实“百日风暴行动”交通整治的要求,对各项任务工作进行细化,明确目标任务;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警力部署,集中优势力量,攻坚克难,全力整治普洱交通秩序。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交通整治工作指挥部,下设文秘组、监督组、秩序组、路面组、后勤组、事故组、宣传组、窗口服务组、科技设施组、志愿指导组共十个小组,各组之间划分明确的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制定下发《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风暴行动”攻坚战方案》,将城区划分责任片区,由领导分别包保,压实责任。包保领导深入片区检查指导,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工作,把责任压实在“一把手”身上,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强力推动交通秩序整治。

  整合力量 形成整治强势

  按照“能抽尽抽”的原则,多方抽调人员,整合优势资源,形成整治强势力量。从市公安局、县(区)公安局抽调警力,每天安排300余名警力全天候投入行动,做到每一项任务、每一条措施、每一个环节组织落实到位、实际运作到位,实现共进双赢。

  此外,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和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阻,组建4支青年突击队,在各大街道开展违法治理及宣传活动;联合社区、学校、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相互配合,让各个社区、学校、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到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中来。

  完善机制 强化系统治理

  建立健全“1+3+4”工作机制,常态开展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1”就是要多频次多批次开展专项整治这一行动;“3”就是要落实好8小时之外的“3个随机勤务”这个自选动作,即每日08:30、13:30、20:30三个随机勤务;“4”就是要落实好8小时之内的“4个高峰勤务”这个规定动作,即每日7:00—8:30、11:00—12:00、14:00—15:00、17:00—19:00四个高峰期。最大限度将警力投放到城区道路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对路面实行严密有效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确保路面不失管、不失控,切实落实城市交通管理“疏堵保畅”工作措施。

  强化警力部署。在集中整治阶段,普洱公安交警全警出动,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按区域、路段、路口安插警力,定岗、定人、定职责,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警力在空间和时间上的覆盖面。

  强化研判调度和指挥引导。支队和局领导全程参战督战,适时组织分析研判、指挥调度,要求所有参战人员按时到岗、履职到位,整治措施突出重点、聚焦难点,整治方式刚柔相济、标本兼治,整治成效吹糠见米、立竿见影,形成威慑气势和行动合力。

  强化查处管控。重点整治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车辆违停问题。对违法飙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机动车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严查重处,保持高压态势,营造“严打”声势。

  强化督察监督。通过视频督察和现场督察方式,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程跟踪督察监督,及时查纠参战人员上岗迟到、早退、不按规定着装、不按规定佩戴单警装备和对交通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因执法不文明、不规范被群众投诉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警令畅通、纪律严明、勤务规范、形象良好。

  重拳出击 “亮剑”违法乱象

  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今年1月以来大规模强势整治交通秩序的基础上,5月15日又吹响了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攻坚战集结号,整合志愿者、综合执法人员等社会力量,采取阵地战、运动战、“反游击”战、信息战四种战法,向城区交通违法乱象“亮剑”。

  用阵地战术守住“点”。把重点交叉路口和机非分离道口作为主阵地,交通高峰时段将警力集中到交通流量大、拥堵情况突出的交叉路口,指导并会同文明交通志愿者指挥、疏导交通,重点查纠车辆、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人行横道(斑马线),非机动车驶入禁驶区,行人不走人行横道(斑马线)等交通违法乱象,并指挥、劝导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驶出交叉路口后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交通平峰时段,将警力调整到机非分离道口,重点指挥、劝导非机动车在其车道内行驶,同时查纠行人在机(非机)动车道行走、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乱象。

  用运动战术管住“线”。把车辆违停乱象突出的路段作为主战场,采取集中清理整治模式,将警力、警车和警用锥桶、警戒带、锁车器等装备集中起来,并协调车辆维修企业提供拖车服务,对学校、商场、医院、集贸市场等人流、车流集中的区域及周边路段进行清理整治,重点查纠车辆违停乱象,对违停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并责令立即驶离;违停车辆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坚持“两个一律”(能拖移的一律拖移,不能拖移的一律锁车)。集中清理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后,转入全面巡查模式,采取步巡与车巡相结合、现场巡查与监控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纠车辆违停和非机动车走人行道、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等交通违法乱象。

  用反游击战术控住“面”。坚持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实战,坚持严重违法违规“游击”行为“露头就打”,坚决不让“游击”队伍“抱团”,坚决不让“游击”行为“反弹”。针对货车“绕关避卡”违规入城和小汽车、老年代步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钻头觅缝”非法运营,跟执法执勤人员“打游击”的情况,交警大队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勤联动,适时开展“反游击”行动,始终保持严管重处态势。针对城区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通过分析研判,制定行动方案,适时开展专项突袭行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用信息战术织密“网”。坚持“网上战场”与“网下战场”同时开战、同步推进、互相关联、互为补充,不断织密全领域、全时空、全方位查处交通违法乱象的“天网”。一是以“网上”巡查、研判、预警信息指挥“网下”落地查处,以“网下”实战需求促成“网上”制导调整;二是运用视频、卡口和超速、违停自动抓拍等监控记录资料对机动车乱停乱放、乱掉头、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其他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三是通过信息查询获取违法车辆车主联系方式,及时向车主推送通知、告知、温馨提示等信息;四是在各种媒介适时发布交通管理信息、曝光交通违法乱象。截至5月31日,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重点交叉路口和机非分离道口在见警时段基本实现“零违法”,无警时段交通违法乱象发生率不超过5%;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在见警时段交通违法乱象发生率不超过5%,无警时段不超过10%;城区面上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率大幅下降,交通“梗阻”、拥堵现象明显改善。

  “行百里者半九十”。普洱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向纵深推进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警力投入、进一步加密巡控“天网”、进一步加快整治“风速”,步步为营、久久为功,向着重点路口(道口)“零违法”、重点区域(路段)“零违停”、其他区域(路段、路口、道口)交通违法乱象发生率低于2%的目标前进,全力推进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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