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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全民“创文”掀热潮

发布时间:2017-04-14 来源:

  本报记者 罗成建

  清晨,家住思茅区南屏镇兰花社区磨盐小区的万女士走出家门,步入绿径,愉快地开始了一天的晨练。

  长期以来,由于没有物业管理,小区居民靠自觉管理环境卫生。就在几个月前,磨盐小区生活垃圾堆积、杂草丛生、污水横流等现象十分突出,“脏乱差”成了小区“老大难”问题。

  磨盐小区“老大难”问题在普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中得到了有效解决。如今,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扎实推进,小区生活垃圾堆积、污水横流现象不见了,小区里花香四溢,居民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些变化,让万女士感慨万千。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战略工程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工程来抓,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充分结合普洱自身特色,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创建文明城市水平,努力探索走出一条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符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的群众性文明创建之路。

  齐抓共管创文明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才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市委、市政府坚持层层传导压力,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现实需要、增强地区竞争实力的重要举措、打造普洱城市品牌的核心内容和推动普洱跨越发展的内在要求,纳入“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写入市第四次党代会报告。

  为切实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我市突出“一把手”抓创建,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教育、模拟测评、材料审核、市民巡访、实地工作6个日常工作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公益广告、网报材料、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交通秩序、窗口服务、文明旅游、市政建设维护9个市领导带队的督查工作组。制定出台了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综合整治划片包干、分段包干、工作督查等一系列文件,并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强化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建立和完善了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创建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各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将文明创建纳入全市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作出了“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硬性规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创建工作进行视察;安排新闻媒体进行监督,组建市民巡访团监督,做到任务量化、时间限定、责任到人、监督到位。

  全市上下凝聚共识、同心协力,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到农村、社区,从党员干部到普通市民,全城动员、齐心发力不动摇,咬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不松劲,坚韧不拔向前推进,城市文明水平的提升在创建中集中展示,城市魅力在软实力的增强中得以彰显。

  文明城市人民创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站在“十三五”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营造向上向善、文明进步的社会氛围。

  以建设和谐宜居城乡为目标,以城乡规划为引领,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大力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工程和“七改三清”工程,即:在城市开展治乱、治脏、治污、治堵,改造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增加城市绿地面积;在农村有序推进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田园、家园工程。以加强市政基础建设和完善城市功能为重点,坚持系统谋划,城乡共创共建,按照城市、森林、园林三者融合,城区、近郊、远郊三位一体,水网、路网、林网三网合一,乔木、灌木、地被三头并举,深入实施绿化改造工程,城区乔木种植比例达62.8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11平方米。

  突出抓好城市主要道路、各类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公交站台、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着力建设优美环境、打造优良秩序、提供优质服务、培育优秀市民,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和人民生活质量,做到保护自然景观、延续历史文脉、保持特色风貌、宜居宜业宜游,增强发展活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加大媒体宣传、户外宣传和社会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文艺演出、组织宣讲员宣讲等多形式,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最大限度调动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内在动力,进一步形成全城动员、全员参与,市区同创,市县联创的大格局,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支持率,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建立在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

  文明创建为人民

  文明,是一座城市发展的灵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我市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利民,加大城市环境、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和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力度,对城市街道、车站、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及城市出入口、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城区卫生死角进行重点整治,解决垃圾乱倒、摊点乱设、车辆乱放、广告乱贴等“脏乱差”现象,为市民营造一个生态宜居、安居乐业、政通人和的良好环境。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和普洱精神等宣传教育和普及践行,新建和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70所,涌现了一批全国、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最美基层干部等先进典型,7位同志上榜“中国好人榜”。

  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程,创建全国文明单位9个,全国文明村5个;省级文明城市4个,省级文明单位132个,省级文明村65个,省级文明小城镇7个,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市级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机制和奖惩办法。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工程,广泛开展关爱自然、关爱困难群体、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文明礼仪普及工程、文明传播工程等。积极学习借鉴各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经验,立足普洱民族、生态和区位三大优势,固强补弱、打造亮点、彰显特色、形成品牌。

  随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推进,普洱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得到新进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新改善,经济社会建设得到新发展,普洱城市形象得到新提升,人民群众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感受到了祖国的富强、文明的力量、社会的进步,并从中得到了实惠,人民群众获得感、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和荣誉感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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