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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护航” 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8-03-19 来源:张珂嘉 杨丽仙

  本网讯(记者 张珂嘉) 3月15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日上午,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41家单位(企业)在思茅区红旗会堂前举行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活动现场,消费者协会成员单位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设立服务台、投诉台和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现场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等活动。当日,前来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工作人员耐心地向每一位前来咨询的市民宣讲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方式方法。市民刘新礼老人告诉记者:“老年人属消费弱势群体,希望相关部门大力宣传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方法及维权方式,让老年人懂得如何维权,有效降低经济损失。”

  又讯(记者 杨丽仙) 3月14日,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牵头组织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总结近年来市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2018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近年来,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在宣传《消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参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查处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依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今后,市消费者协会将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密切协作,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力度,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会上,部分消费维权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企业)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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