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明播报 >> 内容
阅读正文

主动服务 依法履职

发布时间:2017-06-22 来源:普洱市人大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风暴行动”的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党委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结合工作实际,主动依法履职,采取调研、视察、开展专题询问、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等多种形式,扎实推进普洱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依法监督。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依法履行职权,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了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视察活动。由常委会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队组成六个视察组深入普洱城区开展集中视察,全面掌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设性性的意见建议,形成视察报告报送市委供决策参考。二是结合普洱创建文明城市进入攻坚期实际,认真谋划2017年重点工作,开展对普洱城市交通问题的专题询问,积极做好深入调研了解等前期工作,为2017年6月开展专题询问奠定坚实基础,全力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二、突出法律保障,强化宣传引导。结合当前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知晓率不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律支撑保障不足的实际。市人大常委会专题研究,重点突出对《普洱城市管理条例》《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法规的宣传教育,由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牵头,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采取集中宣传为主、分散宣传结合的方式,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和发放宣传单等渠道广泛进行宣传,力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突出市民主体地位,更好地发动群众、依靠群众。

  三、发挥代表作用,强化全民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人人共享,创建也必须人人参与。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是联系各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面对当前群众知晓率不高、参与面不广的实际,市人大常委会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神圣职责,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致全市人大代表的一封信》,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并通过他们发动各族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来,有效扩大参与面。

  四、夯实领导责任,强化担当落实。按照市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级领导干部和市直单位挂包帮联责任区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市委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各挂钩领导要深入责任区认真调查研究,查找存在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策措施,为普洱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4月21日,常委会主要领导率队到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区参加“环境综合集中整治日”活动,并向沿街商户发放《云南省普洱城市管理条例》手册,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对部分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劝导整改。常委会班子成员也先后深入责任区进一步查找问题、夯实责任。

  五、注重自身建设,强化知识培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必须人人参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更应主动参与其中、率先垂范,还应一人带一家,一家带一片,机关通过开展文明讲堂、知识竞赛、志愿服务、大手拉小手等活动,从自身做起,当好创建排头兵,文明倡导者,政策宣传员,共邀请老师和道德模范举办讲座3次、开展知识竞赛2次、志愿服务8次、大手拉小手活动2次,知识宣传3次。形成了人大机关人人知晓创建、人人参与创建、人人带动创建的良好氛围。(普洱市人大)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