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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召开第八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7-03-15 来源:

  本网讯(记者 李毓珊) 3月14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八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审议有关改革事项,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卫星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杨照辉,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陆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善强,市政协主席、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白文彬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普洱市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听取了市委改革办关于《2016年普洱市全面深化改革台账》完成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普洱市关于加强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市委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改革决策部署,深入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在普洱具体化、操作化、实效化,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改革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进一步理清思路,拿出切实有效的办法加以解决。

  会议指出,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全市上下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走好改革之路,为建设“六个普洱”清障除弊,闯关破局,推动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抓改革,持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放管服”、投融资体制、科技体制、公立医院改革,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项改革。要做好试点抓改革,把改革试点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继续积极争取国家、省新的改革试点,加快推动现有试点各项工作,已完成改革试点的要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要压实责任抓改革,抓紧制定我市2017年改革的工作要点、工作台账,明确任务清单,做到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确保改革任务不落空、改革责任落实到位。要强化督查抓改革,市委改革办、各专项小组、两办督查室要加强对重大改革方案落实情况的督查,加强指导和对策研究,确保各项改革部署落到实处;要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各县(区)委书记、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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