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歃血浇灌民族根 沃土孕育团结花

发布时间:2018-09-27 来源: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开展以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方针政策,着力践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核心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九大示范”和“七进活动”等,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了“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的观念和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巩固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个结合”促推动

  与和谐稳定相结合。通过宣传教育,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掌握党的民族方针政策、民族理论的基本观点,不断增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定期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中,沟通思想、了解情况,及时提供政策扶持、法律援助、信息服务,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有力促进各民族群众和睦相处、互敬互爱、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与排查化解矛盾相结合。建立完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行县级领导接访日制度和定期下访制度,认真开展民族宗教关系和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属地管理、受理接访和化解纠纷的联动机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实现了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无重大民族矛盾冲突和无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目标。

  与发展民族经济相结合。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民族经济运行分析会,把民族贫困地区调结构、转方式作为推动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力推动贫困山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民族经济长足发展。2017年,全县地方生产总值由2013年的35.7亿元增长到52.8亿元,年均增长10.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5928元增长到9953元,年均增长13.8%。

  与改善民生相结合。2013年以来,全县各类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0%以上,大力推进民生事业发展,实现了所有县(乡)公路、乡村公路硬化通达,城乡电网、广播电视和行政村光纤全覆盖,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在收人、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得到了有力保障,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七进”活动谱新篇

  示范创建进机关。各级各部门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及时成立本部门创建领导机构,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并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坚持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活动,积极营造氛围。同时,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切实开展部门包村、干部包户,一对一扶贫帮困活动,为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有力促进了少数贫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示范创建进企业。教育、引导企业各族员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做到有活动、有载体、有学习材料,并制定检验学习成果的考核办法。县内企业积极帮助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就业,确定招收少数民族员工的比例,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当地少数民族人员。2016年来,27家企业依托产业扶持政策参与带动贫困群众种植林果、药材、蔬菜,饲养猪、鸡、牛、羊等,助推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增收脱贫。

  示范创建进社区。全县所辖4个社区积极探索将民族进步工作引向深入的长效机制,以点带面,通过开展以群众喜闻乐见的社区文化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民族团结进社区,进千家万户。同时,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积极提供在劳动就业、职业培训、子女入学、法律维权、宗教生活等方面的服务,切实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示范创建进乡(镇)。全县各乡(镇)围绕“因地制宜、挖掘潜力、突出特色”的宗旨,以实施 “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点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以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民族特色村”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为抓手,兑现“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自2013年以来,争取专项扶持,整合各类资金,共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35个、民族特色村3个,另外,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按照“五个一批”精准脱贫路径,大力实施整村推进、危房改造、村组道路等项目,使民族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持续改善。

  示范创建进学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构建文明、平安、和谐校园。充分利用升旗仪式、团队活动、学生会活动、乡村少年宫活动、班组活动等,对学生进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组织学生参与哈尼族“矻扎扎节”“红蛋节”、彝族“火把节”等民族节日演出活动,弘扬和传承少数民族风俗和文化。把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引入校园、课堂、学生头脑,通过编创教材、张贴壁画、故事会、签字代表现身说法等形式,使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代代相传。充分利用音乐课开展学唱民族歌、学跳民族舞活动,利用每天早上“快乐大课间”二十分钟的时间,人人参与跳民族舞。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以“民族团结教育”“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理论知识”等为主题的知识竞赛。

  示范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抓手,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寺院”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认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举办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培训,深入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引导广大教徒爱国爱教,进一步调动广大信教群众爱国守法的自觉性,规范宗教活动行为,积极维护了正常宗教秩序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和谐稳定。

  示范创建进部队。在县人民武装部、驻宁部队、县武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武警森林中队等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部队”示范创建活动。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大力开展“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等宣传教育,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军营的覆盖面。发扬拥军爱民的光荣传统,在抢险救灾、扶贫帮困、支援地方建设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通过开展一系列军民团结一家亲活动,筑牢各族人民共促团结、共谋发展、共建和谐的良好局面。

  “九大示范”显特色

  实施党的建设引领示范,筑牢示范创建工作战斗堡垒。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贯穿示范创建全过程,确保党委决策在示范创建中落地生根。县委领导深入一线,加强对示范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工作。择优提拔、调配18 名优秀干部担任乡(镇)党政正职,选派11名发展潜力大的科级干部到乡(镇)挂职锻炼,从机关调配23名优秀干部到乡(镇)工作,进一步充实示范创建工作的力量。将78名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的党员选任为村党组织书记,夯实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基础。对少数民族贫困群众,采取组织引领、部门帮扶、村企合作、党员带头发展等方式,通过“党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带领贫困户发展产业。

  实施发展动力增强示范,激发民族团结进步的内生动力。立足宁洱区位、文化、资源优势,围绕建设昆曼国际大通道上“绿色工业重镇、现代物流中心、养生宜居宝地”的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当前,宁洱的高原特色农业稳健发展、绿色工业发展势头良好、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另外,仅在2017年针对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开展转移就业培训3万余人次,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2.7万人,不断提高了贫困群众的劳动技能,拓宽了就业渠道,实现了增收。

  实施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示范,建设各民族平等幸福大家庭。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主线,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2014年以来,全县累计投入脱贫攻坚资金23.33亿元,组织各族干部群众团结拼搏、合力共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闯出了一条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团结奋进脱贫攻坚的新路子。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示范,打造提升幸福美丽新宁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面加强,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双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全面启动天然林停伐补偿工作,加大林业有害生物治理,公益林管护122万亩,完成人工造林2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7.15%。加大城市绿化美化工作,新增城市绿地面积20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省级卫生县城和市级文明城市。另外,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3个,打造了水湾湿地公园、困鹿山茶文化景区、小黑江森林公园等一批生态旅游景点。

  实施民族文化繁荣示范,着力打造民族特色文化精品。始终坚持保护、传承与开发并重,不断挖掘民族文化资源、丰富民间文化活动、提升民族文化软实力。编制完善了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目录和规划,实施了一批以“哈尼族板凳龙舞、哈尼族民族服饰制作技艺、唢呐技艺传承、传统银饰品制作技艺传承”等为代表的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项目,有效挖掘、抢救、保护和收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94项(人)。小品《一个不能掉》、舞蹈《捡豆豆》《马帮》等一批优秀民族文艺作品获省级、国家级大奖。黎明乡组织民间艺人创作并编制出脍炙人口的《脱贫摘帽40调》。流传在全县各乡(镇)的哈尼族“矻扎扎节”“红蛋节”、彝族“火把节”“烧烤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风情浓郁、魅力无限。

  实施民族教育振兴示范,全力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全面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民族教育政策,加大教育优先投入,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实施教育惠民政策,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孩子失学。实施及推进“薄改计划”“校安工程”“班改幼”“一村一幼”等项目,新增校舍面积达4.2万平方米。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目标。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将哈尼族、彝族舞蹈纳入各学校大课间活动。优化教育布局,扩大优质教育规模,着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积极加强素质教育。

  实施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培养示范,优化民族干部队伍结构。关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同等条件优先录用。对有发展潜力的少数民族干部,在加强教育培养、提高政治素质的基础上,进行岗位锻炼,待条件成熟后,及时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2013年至2017年,全县有乡科级领导干部478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83人,占59.2%。有县处级领导39人,其中,少数民族20人,占处级领导总数的51.3%。当前,全县公务员总数 1008人,其中,少数民族公务员583人,占全县公务员总数的57.8%。

  实施民族与宗教事务治理示范,全力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把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县普法教育范畴,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加强宪法、宗教事务条例、自治条例及省、市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媒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栏,摄制播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片,讲好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故事。加强城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多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机制,提升民族宗教法治化水平。

  实施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弘扬示范,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投入资金3270万元,改造提升民族团结园,建立并开放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纪念馆,增强教育功能。编创民族团结誓词碑教材,出版反映民族团结誓词碑历史的专著《我们的太阳》《碑魂》等。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充分激发了各族干部群众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将磨黑中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杨正元故居等景区景点串成红色旅游线路,突出“茶源道始·盟誓之城”的品牌优势,整合自然生态、人文景观与红色旅游资源,弘扬地方民族文化,发展旅游观光服务产业,逐步将宁洱建成全国知名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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