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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江城检察院以“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0-10-19 来源:普洱日报

  本网讯(记者 刘绍堂)自最高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施行以来,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检察院积极作为,在辖区内广泛宣传强制报告制度,努力打通制度运行“最后一公里”。

  为使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取得实效,江城县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县公安、教育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联动工作格局。开学前,为县教体局干部职工、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教师代表讲授强制报告制度内容。开学后,检察官们分别到整董、国庆、嘉禾等乡镇的中小学校,对在校师生进行宣传。与此同时,江城县检察院还联合公安机关到学校、宾馆、医院等场所张贴《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普洱市公安局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通告》,并向老师、医护人员、宾馆管理者发放宣传手册。

  据统计,共开展宣传活动10次,对300余名教师、1000余名学生进行了宣传,张贴《通告》700余份,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下一步,江城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深入开展强制报告制度的法治宣传,强化未成年人前端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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