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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受到中央文明委表彰

发布时间:2017-11-23 来源:普洱市文明办

  2017年,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普洱市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其中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4个、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3个、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1个,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1个,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1名,具体名单如下:

  1.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4个)

  镇沅县振太镇石大富村、墨江县联珠镇桑田村委会落竜村、景谷县凤山镇芒竜村、西盟佤族自治县中课镇窝笼村委会第六村

  2.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3个)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普洱市气象局、中共普洱市委党校

  3.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1个)

  普洱市第一中学

  4.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1个)

  普洱市思茅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5.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1人)

  罗恒琼

  多年来,普洱市始终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助推了普洱城乡文明程度的提升。(普洱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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