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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政府召开第6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18-07-03 来源:王福蓉

  本网讯(记者 王福蓉) 7月2日,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刘勇主持召开第四届普洱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近期省政府召开的常务会议等会议精神,审议《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任务工作方案(送审稿)》《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送审稿)》等事项,听取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着力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一要高度重视,把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确保工作有效落实;二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对纳税前百的重点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三要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点、痛点问题,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梳理关键环节和领域,推动流程再造,实现便民利企目标。

  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有关工作要求,对标对表、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要强化部门分工协作,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着重抓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黄标车淘汰和思茅河综合整治等工作,构建长效机制、加大督查力度,严防环境污染问题反弹回潮。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其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不断构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格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规范化、制度化。

  会议要求,要狠抓稳增长,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科学民主决策,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要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干事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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