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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河长制 让碧波绿水长流

发布时间:2018-05-03 来源:王博喜莉 李宗祥

  本网讯(记者 王博喜莉 通讯员 李宗祥)如果说山是一座城市的脊梁,那么水就应该是一座城市的灵魂。普洱市辖区内有红河、澜沧江、怒江三大水系流过,流域面积广、水系发达。得天独厚的自然馈赠,赋予这座城市水一般的灵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确定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根本治国方针,云南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提出“兴水强滇”战略决策,普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让水生态治理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走进新时代,“每条河流都要有‘河长’”的承诺催人奋进;开创新未来,河长制在绿海明珠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河长制促河长治,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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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治本之策。如何举全市之力谋划好、组织好、实施好这项“治河工程”,考验着普洱人的责任与担当。

  谋定疾行,以河长制为牵引实现“河长治”,制度保障尤为关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2017年4月26日,市级印发了《普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河长制的实施范围、工作任务,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

  与此同时,我市还建立了高位推动的组织体系,由市委书记担任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市级总河长,市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和副总河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担任纳入《云南省水功能区划》的19条河流、8座水库和总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的12座电站库区河长,各电站库区厂长担任副河长;各县(区)委书记、县长担任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目前,全市设立各级河长4987个,其中:市级河长39个,县级河长783个、乡级河长1596个、村级河长2569个。

  在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下,不到4个月的时间,全市10个县(区)、103个乡(镇)建立(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全部出台。普洱将河长体系延伸到村,设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真正实现了全市河流河长全覆盖。

  河长制公示牌在一条条大小河流边树立起来,上面标示着河流名称及简介、各级河长的姓名和任务、监督电话等内容,让群众一目了然。“有问题,找河长”体现了各地党政领导责任,也彰显出社会监督的作用。目前,全市共树立河长公示牌1961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没有现成路径可循。普洱市创新思路,提出构建“10+1”配套制度体系思路,目前市县乡三级均已制定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会议制度(试行)》《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试行)》等10项相关配套制度,同时创新出台《推行河长制村规民约》,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推行河长制工作。

  全民参与实现“河长治”

  河长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制”。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卫星多次开展巡河,深入调研指导思茅河综合整治,强调各级党政领导要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打造“最适合人类居住的环境”为目标,全面完成加强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工作,保障普洱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实现普洱追赶跨越、绿色崛起。

  市长、市级副总河长杨照辉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执法监管六大任务,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全市的河湖保护管理和水生态文明建设。

  39位市级河长纷纷开展巡河活动,在干部群众中产生了强烈反响。在市级河长的带动下,截至2018年一季度,全市各级河长巡河21372次。无论是大江大河还是支流小湖,都出现了各级河长们的身影。

  人员到位、制度到位,河长制任务也必须到位。我市依托河长制工作平台,扎实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彰显河长制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投入整治人数15128人、车辆及机械1599台次,开展联合执法74次,整治面积1319844平方米、清理河道954公里、清理垃圾1257吨、拆除违规建筑物16431平方米、取缔非法采砂点201个、整治非法种植面积10070平方米,处置非法排污口42处、河道两岸生态恢复115430平方米。

  为了让河长制顺利全面推行,我市由市委副书记担任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总督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担任副总督察,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同时市、县、乡(镇)三级聘请443名社会义务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已完成一轮对各县(区)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督查,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和河长办也对辖区内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绘就绿色普洱新名片

  “清丝丝的思茅河水哗啦啦地流”的画面,是过去很多老思茅人脑海中最怀念的儿时记忆。

  “后来就不得啦,大家不懂得爱护。乱丢垃圾、乱倒脏水,一条好好的河水被整得不成样子。”提到思茅河面目全非的样子,大家都叹息不已。

  针对思茅河污染问题,结合云南普洱五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我市筹集22.4亿元资金,全力推进普洱中心城区思茅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同时,对中心城区282个小区单位污水治理改造,完成31.5公里污水管网铺设,实现了排污截流全覆盖,消除了城市黑臭水体,为全市河长制建设打造样板,作出示范。

  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我市聚焦重点,全力加强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实施水生态修复,积极打造河长制工作样本,水生态治理明显加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群众对水生态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大幅提升。全市水质达标率为85.7%,40个规模入河排污口,均能够按照要求达标排放;创建生态文明乡镇33个、市级生态村908个、实施新农村试点建设724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32个、传统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7个,极大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积极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于2017年8月25日通过省级验收……

  清淤、拓宽、截污、道路建设,一道道桥梁、休闲长廊,小径、绿树、鲜花……思茅河的颜值一点点回来了。我们坚信,在河长制的推动下,“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必将呈现在市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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