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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市领导调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26 来源:普洱日报记者 刀琼芬

    8月23日,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主任陆平,市政府副市长李鸿一行深入到市文化中心主题广场、云南电网普洱供电局、梅子湖主题公园、思茅区南屏镇倒生根社区等,就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计划工作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陆平强调,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五位一体”的高度统一,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五个方面全方位统筹推进。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层层压实责任,真正把创建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陆平指出,实施新一轮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是云南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立足长远,系统谋划,真抓实干。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前提和基础,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计划,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努力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升幸福指数。

  陆平要求,尽快成立我市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开展学习调研,制定实施方案,并筹备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陆平同时就云南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有关筹备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李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极大地提高广大市民对文明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要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筑牢城市文明根基;要突出重点,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打造整洁有序的城市形象;要加强沟通协调,树立“一盘棋”思想,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市文明办汇报了云南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筹备情况,市委宣传部、市卫计委和思茅区汇报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市住建局就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有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参会相关部门作了发言。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并座谈。(普洱日报记者 刀琼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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