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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第四十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16-08-19 来源:普洱日报记者 郑璐 刀琼芬

  8月18日,市长杨照辉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审议关于提高2016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普洱市贯彻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意见(送审稿)》等事宜,研究《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等事项。

  会议审议了提高2016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事宜。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低保兜底保障作用,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至442元/人/月,比2015年的每人每月351元提高91元,提标幅度为25%;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25元/人/月,比2015年的每人每月198元提高27元,提标幅度为13.6%。会议要求,要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逐步完成农村低保减量提标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把政策落实到人,好事办好。

  会议研究了《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会议强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稳增长、调结构,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创业活力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研究,促进国家、省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新促进发展;要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激励机制,最大限度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形成创业创新合力。

  会议审议通过了《普洱市贯彻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意见(送审稿)》。会议强调,义务教育的发展,重点在农村,关键在教师。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师资力量比较薄弱,教师工作任务繁重,工作和生活条件艰苦,一定要全面贯彻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相关决策部署,通过加强乡村教师师德建设、创新乡村教师培养模式、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等,稳定乡村教师队伍,让广大教师“下得去、留得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普洱日报记者 郑璐 刀琼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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