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20 来源:
为提高《普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立法质量,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等规定。普洱市文明办于2020年1月16日举行了《普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听证会,形成了听证报告,并已经普洱市司法局审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普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情况报告予以公布。
感谢各听证代表、相关单位对《普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工作的关心、支持!
附件:1.《普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情况报告
2.《普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听证修改稿)
普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