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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10-31 来源: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我省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应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重点打击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和团伙: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扶贫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口岸、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和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的“地下执法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凡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依法从严惩处。

  四、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村(社)“两委”人员等,将坚决依法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五、违法犯罪人员、在押人员有揭发他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全省各族人民群众要按照我省政法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政法机关将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予以重奖。凡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

2018年3月21日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一、全国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10-12389。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 ;

  二、云南省

  举报电话:0871-63992898(省扫黑办),0871-12368(省高级人民法院),0871-64993142(省人民检察院),0871-63053110(省公安厅),0871-64189050(省司法厅)。

  举报邮箱:ynshcebgs@163.com  

  三、普洱市

  举报电话:0879-2122441(市扫黑办),0879-8880929(市中级人民法院),0879-12309、2122000(市人民检察院),0879-2159247、2159110(市公安局),0879-2189353(市司法局)。

  举报邮箱:peshcebgs@163.com  

  四、10县(区)举报电话

  思茅区公安分局:0879-110

  宁洱县公安局:0879-3232373

  墨江县公安局:0879-4230110

  景东县公安局:0879-6221250

  景谷县公安局:0879-5222582

  镇沅县公安局:0879-5814020

  江城县公安局:0879-3721567

  澜沧县公安局:0879-7227529

  西盟县公安局:0879-8343110

  孟连县公安局:0879-872411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口号

  1. 开展扫黑除恶,建设善美云南,深化平安普洱。

  2. 打击黑恶势力,弘扬社会正气。

  3. 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打击黑恶。

  4. 扫除黑恶势力,巩固基层政权。

  5. 出重拳,扫黑恶,保平安。

  6.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7. 上下一心除黑恶,全心全意为人民。

  8. 坚决维护法律尊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9. 扫黑除恶,净化社会,构建和谐,创建平安。

  10. 深挖“保护伞”,将黑恶势力连根拔起!

  11.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12. 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

  13. 拔除黑恶势力毒瘤,营造安居、安业、安心社会

  环境。

  14. 标本兼治,边扫边建边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15. 毫不妥协地向黑恶势力宣战,打赢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16. 咬定目标不放松,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

  攻势!

  17. 扫黑除恶人人参与,举报有奖,切实保护举报人。举报电话:0879—2122441(市扫黑办)

  18. 全面动员、人人参与,让黑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举报电话:0879—2122441(市扫黑办)

  19. 利剑出鞘护云岭,扫黑除恶铸警魂。(建议使用在公安基层队所)

  20. 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建议使用在司法机关)

  21. 邻里和谐风气正,扫黑除恶靠大家。举报电话:0879—2122441(市扫黑办)(建议使用在村组社区)

  22. 扫除黑恶势力,你我人人有责。举报电话:0879—2122441(市扫黑办)(建议使用在村组社区)

  23. 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举报电话:0879—2122441(市扫黑办)(建议使用在村组社区)

  24. 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举报电话:0879—2122441(市扫黑办)(建议使用在村组社区)

  25. 严惩欺行霸市,坚决铲除“市霸”“行霸”。举报电话:0879—2122441(市扫黑办)(建议使用在各类市场、车站、码头、景区)

  26. 专群结合扫黑除恶,共建共享平安法治普洱。举报电话:0879—2122441(市扫黑办)(可使用“平安思茅”、“平安宁洱”等)

  27. 依法严厉打击跨国跨境黑恶势力犯罪,保护我国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建议使用在边境地区、口岸)

  28. 扫黑除恶建和谐,民族团结一家亲。(建议使用在民族地区)

  29. 净化网络空间,严厉打击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实施黑恶犯罪行为。举报电话:0879—2122441(市扫黑办)(建议使用在互联网行业领域)

  30. 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争取早日立功。(建议使用在监管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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