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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普洱公益广告大赛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4 来源: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广告法》和《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办法》,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宣传作用,激励全社会参与创作具有普洱特色的新时代公益广告,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营造团结干事、崇德向善、遵德守礼浓厚氛围,为实现中国梦普洱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中共普洱市委宣传部、普洱市文明办、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联合开展以“遵德守礼,弘扬新风”为主题的2018普洱公益广告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18普洱公益广告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普洱市委宣传部

  普洱市文明办

  普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大赛设立组委会,全面指导大赛的征集、评选等组织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性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评审委员会人员由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兼任。

  三、作品征集主题:遵德守礼,弘扬新风

  本次公益广告大赛以“遵德守礼,弘扬新风”为主题进行作品征集。

  作品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突出思想道德内涵,突出文明礼仪教育内容,设计制作与城市历史文化相结合、与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与群众审美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作品,推动文明风尚有机融入社会生活。可围绕新时代“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道德典型、诚信守法、文明礼仪、生态环保、文明旅游、文明交通、学雷锋志愿服务、尊老爱幼、网络文明”等公益主题进行创作,同时作品要突出普洱生态、民族文化、民族团结、区域优势等特点特色,融入普洱地域、人文、自然、民族元素。

  四、大赛进程安排

  (一)征集阶段:2018年5月24日—6月22日

  面向社会进行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二)评审阶段:2018年6月23日—6月26日

  组委会组织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各类奖项。

  (三)成果运用阶段:2018年7月1日—9月30日

  所有获奖作品将纳入“全市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库”,并推荐给省文明办选用,在普洱新闻网、普洱文明网无偿提供各级广播电视台、网络及社会各界使用,推荐给公交、航空、移动电视、电影院线、视频网络等平台刊播、刊载。

  五、征集对象

  (一)广告(代理)公司、创意设计公司、制作公司、广告主等;

  (二)从事品牌、广告、文化、公益等事业的个人或团体;

  (三)各广告发布单位、刊播单位等;

  (四)各类高等院校的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学生社团;

  (五)热爱公益事业和热心公益传播的单位、组织或个人。

  六、作品报送方式

  (一)所有类别作品采用网上提交形式,无需邮寄或打印作品。

  (二)参赛者须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与作品电子版文件一起打包压缩发送到大赛邮箱:peswmb@126.com。

  (三)文件名和邮件标题为:“作品类别+机构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四)接到入围通知的作品,按要求填写《参赛承诺书》,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五)联系人:张栖荧、杞丹洁,联系电话:2138143、2189533。

  (六)组委会办公地址:普洱市文明办

  文件下载地址:普洱文明网(http://ynpe.wenming.cn/)

  七、参赛作品要求

  (一)本次公益广告大赛作品要以“遵德守礼,弘扬新风”为宗旨,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道德典型、诚信守法、文明礼仪、生态环保、文明旅游、文明交通、学雷锋志愿服务、尊老爱幼、网络文明、新时代”等体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主题进行创作。

  (二)参赛作品务必要体现“普洱元素”,可将普洱地域特色、人文环境、自然元素、民族文化元素结合现代创意手段作为新时代公益广告形象传播的承载符号。

  (三)参赛作品价值导向正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具有深刻的思想道德内涵和鲜明的内容主题。

  (四)参赛作品要求制作精良、创意独特、语言文字使用规范,艺术表现形式得当、手法新颖活泼,文化品位良好,体现新时代的新样子和新素质。

  (五)参赛作品要有利于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及在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等传播渠道的广泛运用和宣传推广。

  (六)所有参赛作品须为2017年1月1日后创作的作品。

  (七)所有参赛作品要求为原创作品,格调高雅、积极向上,不得抄袭和冒用他人作品。

  (八)同一作者作品投递不得超过2组,每组作品不超过6件。

  (九)禁止以下类别作品参赛:

  1.作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的;

  2.在版面内出现参赛者姓名、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的;

  3.商业信息明显、不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扬宗教类等的。

  违反以上规定将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八、参赛作品类别

  参赛作品设置四大类别:平面类、影视类、广播类、交互类(新媒体)。

  (一)平面类作品要求

  1.作品格式:尺寸为A4,存储格式为JPEG,分辨率300dpi,RGB模式;

  2.同一作者作品投递不得超过2组,每组作品不超过6件;

  3.投稿作品每件文件大小不超过5M,多个文件,请压缩打包后提交。

  (二)影视类作品要求

  1.类型:微电影、纪录片、动画等;

  2.时长标准:不超过五分钟(控制在30秒、60秒、90秒最佳);

  3.视频格式:MP4/AVI/MOV;

  4.视频像素:不低于1920x1080。

  (三)广播类作品要求

  1.时长标准:不超过两分钟(控制在30秒、60秒、90秒最佳);

  2.作品格式:MP3或WAV格式,请将作品及广播编辑稿文案电子版(DOC或TXT格式)一并报送。

  (四)交互类新媒体作品要求

  1.运用高科技新媒体技术的广告形式,以移动设备、穿戴设备为载体,进行交互性设计,如:H5、VR沉浸式体验等;

  2.作品需具有体验性、趣味性、互动性;

  3.将作品链接、二维码或成品文件打包发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提交后作品内容不得再进行修改;

  九、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评审组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评出的获奖作品在普洱文明网、普洱日报上公布。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分别为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

  十、作品评选

  1.作品必须按要求投稿,否则一律作废;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格调高雅、积极向上,无抄袭和冒用行为;

  3.非公益广告的作品,不予评审;

  4.作品要贴近生活,具有深刻的思想道德主题和针对性,体现新时代的新样子和新素质;

  5.作品制作精良、创意独特,内涵深刻,表现手法新颖;

  6.作品有利于各类传播渠道的运用和宣传推广;

  7.作品融合了普洱的地缘优势、民族文化、自然风光等元素表现;

  8.其他评审规则,由评审委员会制定补充。

  十一、特别说明

  (一)本次活动评选出的所有获奖作品(含优秀奖)将被视为组委会委托创作之作品。在该作品作者接受上述奖项后,即表示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无偿拥有任何形式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发布、出版)、开发、授权、许可、保护和再制作、再开发等使用权力,不受承诺人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干涉或限制。

  (二)参赛者所提交的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全著作权,不得一稿多投或剽窃他人创意,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报送作品未经采用亦不予返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所有奖项在评审过程中,若无符合要求的作品可进行空缺,空缺奖项不超过所有奖项的30%。

  (五)所有获奖作品将纳入“全市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库”,无偿提供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站、各类社会媒介免费刊播,并推荐参评“2018云南公益广告大赛”。

  普洱市公益广告大赛组委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