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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协力 众志成城 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发布时间:2017-09-01 来源: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普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文明是城市的灵魂,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城市综合性评比的最高荣誉,是最具价值和影响力的城市品牌。让普洱更文明,让城市更美好,是我们的共同愿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方的关心支持下,坚持创建“为民、惠民、利民、靠民”的原则,普洱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荣获“2016年创建生态文明标杆城市”,被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和全国首批“产城融合示范城市”。景东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评为“中国首个县城环保样本”,思茅区荣获“中国十佳绿色城市”。涌现出一批如“八一勋章”获得者印春荣、“最美司机”李志逵等英雄人物和道德模范。特别是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来,全市投入6.4亿元,实施“十大工程”,着力补齐硬件短板,着力营造创建氛围,着力纠正不文明行为。在城市大街小巷、在居民小区,近万名志愿者,每天默默奉献超过8个小时,几千名建设者热火朝天地修整装扮我们的城市。铺设地砖6万多平方米,新划道路标线48万米、车位2.2万个,改造整治居民小区414个,绿化16万多平方米,栽种鲜花150多万盆,清除小广告95万份,清理垃圾3.8万吨,主城区交通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了40%。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城市环境变得更干净整洁、交通更通畅有序、办事更便捷高效了,广大市民的自豪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当然,在创建过程中,为规范车辆停放、取缔占道经营、拆除违章建筑,难免会给大家带来短时不便,甚至影响了个人利益;工作人员执法过程中也许会出现没有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造成疑惑误解的,这些我们都请您给予充分理解,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我们坚信,一个有颜值、有温度、有质感的全国文明城市,她的生命力将是无限的。

  市民朋友们,我们是这座城市的主人。人心齐、泰山移。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以志在必得的决心和勇气,坚决打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一是共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二是共同倡导文明有序的生活方式,不随地吐痰,不说粗话、脏话,不在禁烟场所抽烟,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践踏花草,不破坏公共设施。三是共同遵守公共秩序,文明有序排队,不占道经营,不乱搭乱建,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护栏,遵守交通法规、不乱停放车辆、文明驾车、绿色出行。四是共同争当志愿者,弘扬雷锋精神,做城市的环卫工、美容师,做交通秩序的引导员、监督者。五是共同配合国家测评组做好入户问卷调查工作,全面客观评价普洱创建成果,切实提升创建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市民朋友们,一个包容开放、欣欣向荣的普洱呼唤文明,一个追赶跨越、绿色崛起的普洱需要文明。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省委、省政府和广大市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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