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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普洱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22 来源:

广大市民:

  现将《普洱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公开公布,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建议。联系人:普洱市文明办张栖荧,联系电话:2189829。

普洱市文明办

2017年6月22日

 

普洱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主动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和新要求,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实现全市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新提升,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结合实际,制定《普洱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务实为民、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兼顾、统分结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深入推进“普洱市文明行动计划”,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抓手,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促进普洱科学发展绿色发展跨越发展,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找准战略方位和工作重点,系统谋划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为全市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发展跨越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共创共享。把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广泛发动全市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真正体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群众参与,群众受益,使文明创建真正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使人民群众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

  ——坚持重在建设,贵在坚持。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用力,久久为功,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传播文明风尚,传递正能量,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激发奋进力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供精神动力。

  ——坚持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统筹协调,党政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坚持创新发展,增强活力。科学把握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学习借鉴外地好经验、好做法,大胆探索,推进理念、思路、机制、手段、方法创新,使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三)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普洱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深入实施“普洱市文明行动计划”, 持续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文明礼仪和文明传播五项工程,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总抓手,坚持不懈,使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和各族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更加巩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的思想道德建设取得新成效,以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走在前列,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果,以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得到新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新的提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形成全市城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全市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推进思想理论建设

  坚持把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各族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以文明创建为载体,切实组织好学习宣传,入心入脑。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用讲话精神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根据中央、省的部署,研究出台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各族群众,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引向深入,更加坚定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文艺创作,充分运用文学、戏剧、影视、音乐、动漫等形式,推出一批有影响的作品,征集、宣传一批普通人追梦圆梦的动人故事。

  (二)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融入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社会治理和行业管理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政策法规的鲜明导向和刚性约束作用,用制度、政策法规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充分彰显。深入挖掘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洱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使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结合各行各业特点,精心设计工作抓手,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导向融入各行各业、各领域,使之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实践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普及,利用公园、广场、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街道,推出一批创意新颖、吸引力和感染力强的公益广告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移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扩大核心价值观宣传的覆盖面。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普及,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于人们的自觉行动,成为全社会的群体意识和共同价值追求。

  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学校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任务,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师德师风、校园文化多元一体的育人平台,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学校抓起,从娃娃抓起。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传承张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让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亲情中升华。

  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鲜明主题,贯穿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个方面,高高举起凝聚民族力量最广泛的旗帜。充分利用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华民族传统节庆、国家公祭仪式、我市少数民族节日等载体,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增强教育效果。精心组织“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主题活动,不断增强人们的国家意识和爱国情感,让爱国主义成为全市各族人民的坚定信念和精神依托。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深入、持久、生动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广大青少年心中牢牢扎根。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利用民族自治地方周年庆典、民族传统节庆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企业、社区、学校、乡镇、农村,推动普洱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各行业规章制度,推动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增强人们的准则意识、律己意识,使人们内心有尺度、行为有准则,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基本遵循。加强诚信制度化建设,引导人们诚实做人、守信做事,建立完善诚信“红黑榜”制度,褒扬诚信,严惩失信,积极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三)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大力推进社会公德建设,倡导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关爱他人、奉献社会,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活动,促进人际关系的包容与和谐。大力推进职业道德建设,倡导爱岗敬业、为民务实、清正廉洁、回报社会等职业操守,广泛开展“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活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家庭美德建设,倡导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勤俭持家、厚养薄葬等文明新风尚,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重点,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评选表彰“文明家庭”,大力宣传家庭文明建设典型经验,以好家风撑起良好的社会风气。大力推进个人品德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

  着力选树和学习先进典型。深入推进“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美德少年”等评选表彰活动,着力推出一批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学得到的先进典型。突出宣传先进典型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扩大先进典型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开展关爱先进典型活动,优抚帮扶困难先进典型,形成好人有好报的社会导向,营造见贤思齐学模范,崇德向善做好人的浓厚氛围。

  扎实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充分发挥道德讲堂的阵地作用,推动道德讲堂由机关向基层、城市向农村延伸,扩大道德讲堂覆盖面。不断丰富道德讲堂内容,让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等先进事迹进道德讲堂,以德感人;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洱少数民族传统美德进道德讲堂,以文化人;让革命传统和英雄事迹进道德讲堂,以史励人。组织公民道德宣讲团,深入基层宣讲传统美德、时代精神。创新道德讲堂形式,继续探索道德讲堂进宗教场所、村组、“两新”组织,推动道德讲堂建设接地气。打造道德讲堂新平台,推出广播、网络、微信、报纸道德讲堂,使道德教育深入人心。

  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借助传统节日,激活传统文化,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充分发挥中华传统节日、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对培养爱国爱乡情感、维系边疆民族团结和睦的重要作用,让传统节日成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深入挖掘普洱各民族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资源,建设一批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实践示范点,示范引领助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承和弘扬有益于当代的乡贤文化,充分发挥“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发展从事为民、公益慈善、关爱自然、文体娱乐等方面的社会组织,加强领导,放管并重,发挥社团组织在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普及活动。

  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作为希望工程、未来工程常抓不懈,以家庭教育为基础,学校教育为主导,社会教育为依托,推动形成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工作格局。

  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清明祭英烈、“六一”美德少年学习评选、“七一”童心向党、“十一”向国旗敬礼等活动,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中华经典诵读、优秀新童谣征集传唱等系列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确立爱国、诚信、孝敬和勤俭等道德规范。

  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阵地建设。用好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校外活动阵地。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宫)、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到2017年,乡村学校少年宫覆盖全市各乡镇。加强县(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抓好队伍培训,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制定出台文明校园测评体系。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学校思想教育为重点,加强中小学德育教育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以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学生文明素养、校园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抓好文明校园创建。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形成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文明校园打造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响亮品牌。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全市大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覆盖率达100%。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等手段,深入推进网吧、网络、荧屏声频、各类出版物、校园周边环境净化工作,加大互联网、手机低俗之风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广播影视节目、广告的监督检查和引导。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文化环境、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的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四)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程

  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不断深化文明创建内涵,拓展文明创建领域,提升文明创建成效。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修订完善文明创建管理办法和测评体系,不断完善考评办法,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和动态管理,建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有效推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文明创建的质量和水平。

  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以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深入开展市级文明县城创建,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龙头工程,引导文明城市创建与新型城镇化战略相一致,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协调。突出创建的思想道德内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引导人们树立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突出软环境建设,使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更加突出软环境建设、突出社会风尚建设、突出城市文化建设、突出市民素质建设,突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设和谐宜居城市,着力推进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创新城市、人文城市建设,着力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着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质量,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做到保护自然景观、延续历史文脉、保持特色风貌、宜居宜业宜游,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加强城市精细管理,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增加便民利民设施,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更方便、更舒适、更安全,进一步提升幸福指数。到2020年,力争10县(区)创建成为市级以上文明县城,使全市各级文明城市(县城)创成率达到100%以上。

  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把窗口服务行业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行业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点,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内容和形式的关系,突出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注重诚信建设,坚守职业道德,树立行业新风,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性和带动性,积极引导各级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精准扶贫,帮助贫困乡村、贫困群众增收致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应有贡献。到“十三五”末,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普单位文明单位创建覆盖率达到60%以上。推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和脱贫攻坚战役,大力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着力抓好乡风文明、环境综合整治、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三大重点,促进农村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美起来。以传承好家训、培育好家风、建设好家庭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倡导劳动致富、邻里守望、孝老爱亲、厚养薄葬等文明新风尚。深化十星级文明户、“好婆媳”、“好邻里”等评选活动。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治理“脏、乱、差”,着力抓好集镇村寨绿化美化亮化,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培育新乡贤文化,守住文化根脉,让人们记住乡愁。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因地制宜组织乡村文娱活动,不断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办好农村道德讲堂,传播凡人善举,引导人们见贤思齐,推动形成讲道德、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反对封建迷信、遏制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到“十三五”末,各级文明村镇创成率达到50%以上。

  围绕对外开放战略,拓展文明创建领域。深入推进文明公路运输线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普洱文明新形象,助推我市跨越发展。到“十三五”末,全市80%高速公路建成文明公路运输线。深入推进边境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总结和推广边境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成功经验,着力抓好文明口岸、边境文明集市、边境文明村镇创建,提高边境地区的文明程度,树好边境地区新形象。深入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广泛开展军警民共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边境地区安宁。扩大边境地区公共文化覆盖面,巩固意识形态主阵地,深入实施边疆文化长廊工程,办好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国门学校和国门书社,不断满足边境地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五)大力推进文明礼仪工程

  深入推进文明礼仪引导行动。围绕“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有礼普洱人”主题,从礼貌言谈、爱护环境、有序排队、热情让座、文明驾车等小事开始,普及文明礼仪常识,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懂礼貌、知礼仪、重礼节的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从基本行为规范抓起,从日常言行等细节入手,把道德要求体现到日常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礼貌、和睦友善、守望相助的文明新风。

  深入推进旅游文明引导行动。围绕“文明旅游,从我做起”主题活动,不断加大对文明旅游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游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不断增强公民文明旅游的意识。加强对旅游团队行前教育、办证通关环节和交通运输环节的教育引导,对具有一定规模的旅游团队要推行文明督导员制度。深化文明景区创建工作,为游客游览提供安全、文明、舒适、便利的条件,以良好环境塑造文明旅游行为。强化制度约束,对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和惩戒。建立完善“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使文明旅游工作形成常态。

  深入推进环境文明引导行动。牢固树立绿色、环保、低碳理念,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使讲究卫生、爱护环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提升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正确投放率,在城乡公共场所对乱吐乱扔、乱涂乱贴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开展“公厕文明行动”,倡导文明养犬,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践行社会公德,爱护公共环境,维护市容市貌。大力倡导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住宅节能,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和节约意识。

  深入推进网络文明引导行动。按照上级部署,研究制定加强普洱市网络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意见。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文明用网,深入开展网络有害信息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净网”行动,使网络空间进一步清朗起来。加强市县(区)文明网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六)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工程

  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把志愿服务与学雷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发展。

  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建设。以普洱市志愿服务联合会为载体,建立全市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登记、培训等制度,规范志愿服务活动需求采集、项目发布、供需对接、服务记录等程序。出台《普洱市志愿服务工作办法》,制定相关配套办法,形成上下一体、相互衔接的工作制度,努力形成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志愿服务体系。到2020年,努力实现全市志愿服务组织骨干培训全覆盖,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探索志愿服务工作成果检验的第三方评价考核机制,进行志愿者星级评定和表彰激励。鼓励志愿服务组织为志愿者购买保险,有效保障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

  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公职人员的带头示范作用,广泛开展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重点的志愿服务活动。把社区作为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阵地,努力形成“社工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工”的社区志愿服务模式,组织开展法律、文体、科技、医疗卫生“四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要求,以“保护江河源头、关爱山川河流”为主题,打造普洱志愿服务品牌。

  (七)大力推进文明传播工程

  着力构建融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社会媒介一体的文明传播大格局,传播文明正能量,营造健康向上的浓厚氛围。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中华传统美德、民族团结、生态文明、普洱精神等,大力推进“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传播文明,引领风尚。总结、培育、宣传、推广一批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的新鲜经验及先进典型,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扩大正向激励效果。对传统美德教育等理论和实践进行课题研究,推出一批成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实践。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宣传展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效和经验,营造出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加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继续深入实施“小广场小文艺队大喇叭”建设工程。统筹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加强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广泛开展民族传统文化宣传展示,支持举办民族传统节庆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加强边境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边境文化长廊建设工程、国门文化形象建设工程,提升边境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推进公益性文化场馆向社会免费开放。积极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全民科普等公益活动,组织开展民俗节庆、广场文化、群众文体赛事等活动。加快推进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家庭文化、楼宇文化建设步伐,积极培育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社会文化形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规划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实施。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军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在推动普洱跨越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准确把握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和完善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适应的综合协调机制,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广泛开展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级文明委及其办事机构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各级文明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各司其职,多方联动,共同推进本部门、本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完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测评体系,构建符合新目标新任务、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科学合理适用的测评体系。加大软环境考核权重,细化软环境考核指标。

  (三)加强队伍建设。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充实各级各部门文明办干部队伍。各级各部门文明办要围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和“两学一做”的要求,加强队伍的学习教育和建设管理,切实提升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宏观谋划的能力、实际调查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法治思维的能力和探索规律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精神文明工作队伍。

  (四)强化投入保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有物质保障。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把精神文明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工作需要,要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同经济实力相匹配、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建立完善多渠道增加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机制,鼓励各部门、各行业加大对精神文明创建的物质投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实现预期目标。

普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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