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6-02 来源: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市民朋友们:
为开展好普洱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特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群众监督机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监督,现将普洱市各类群众监督举报方式通告如下:
一、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群众监督电话(传真):2129319,2131281;邮箱:peswbzhz@126.com。
二、书记市长热线:12345。
三、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普洱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四、问题药品举报电话: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2123026(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2200225(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管科);2202316(普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科)。
五、劳动者维权举报电话:2307779(普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132568(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信访科)。
六、环保举报电话:12369(环境保护举报热线)。
七、物价投诉电话:12358(市发改委价格举报热线)。
八、城管热线:12319(普洱市思茅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九、法律援助热线:12348(普洱市司法局法律热线)。
十、普洱市旅游投诉热线:96927(普洱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
十一、未成年人校外心理健康辅导站:12355(共青团市委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
特此通告
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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