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内容
阅读正文

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7 来源:

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普单位: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16年版)》指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力度,提高创建工作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营造全城动员、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浓厚创建舆论氛围,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广泛开展,决定在全市组织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市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 

二、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的主要内容以《文明让城市更美好——致市民的一封公开信》《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119问》《普洱市民文明手册》《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16年版)》《普洱市民文明公约》为主。  

三、考试时间和形式 

考试时间为 2017227——327日。各单位在考试时间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集中答题或个人自主答题。 

四、相关要求 

(一)全市各级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都必须做试题,严禁请人代做,一旦发现,给予通报。 

(二)市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普单位于328日前将试卷交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北部行政中心1A2-35)。 

(三)各县(区)组织好本县(区)各单位的考试工作,并于328日前将试卷交各县(区)文明办。 

(四)试卷由各单位印制,可在普洱文明网“公示公告”栏中下载,网址:http://ynpe.wenming.cn/。试卷还将刊登在普洱新闻网、普洱发布微信平台和228日《普洱日报》上。 

联系电话:2124703 

  人:杞丹洁 

 

  

  

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7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