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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第十届“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4 来源: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工会、团委、妇联,市直各部、委、办、局,市级各新闻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云南省第十届“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的通知》(云文明办[2015]10号)精神,为讲好“普洱故事”,唱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国梦”的时代主旋律,凝聚全市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促进普洱科学发展绿色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决定联合举办普洱市第十届“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会见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的号召和“讲好中国故事”的要求,以“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为主题,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践行“包容开放团结拼搏”的普洱精神,充分发挥“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这一全市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品牌载体,用讲故事的形式,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促进普洱科学发展、绿色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为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普洱篇章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综合科。

  联系人:罗俊

  联系电话:2138143(传真),2120202。

  电子邮箱:smwmb@126.com。

  三、演讲内容

  紧紧围绕“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主题,挖掘普洱市在全国、全省知名的楷模、典型和省、市内的道德模范、云南好人、普洱好人等具有时代精神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用讲故事的形式,讴歌全市各族人民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奉献富民强滇,促进普洱科学发展、绿色发展、跨越发展,实现中国梦中涌现出的感人故事,展现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在实现“中国梦”进程中的精彩风貌,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为谱写民族复兴中国梦普洱篇章而不懈奋斗。

  演讲稿须为故事真实的原创稿。

  四、大赛方法及时间

  大赛分为初赛、预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2015年7月至8月底)

  初赛于2015年8月31日前分组进行,共13个组。

  1.10个县(区)各为一组,由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主办。

  2.市直机关组初赛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牵头主办(负责范围: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3.企业组初赛由市总工会牵头主办,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协助配合(负责范围:市内企业)。

  4.大专院校组初赛由团市委牵头主办(负责范围:市内大中专院校)。

  (二)预赛、决赛(2015年9月中旬)

  预赛、决赛由市第十届“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组委会组织。各组初赛结束后,按照附件1的名额分配表,推荐选手参加大赛组委会组织的预赛。在预赛的基础上,选出10名选手参加决赛。预赛、决赛将于2015年9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本次演讲大赛规则、评分标准、评分方法

  (一)大赛规则

  1.本次演讲大赛,统一规定以讲故事的形式进行演讲,参赛选手可个人讲述也可组合讲述,每个演讲题目参与人数不超过3人,如有两个演讲题目参与人数总数不超过5人。

  2.演讲内容必须紧扣“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主题,题目自定。

  3.脱稿讲述,演讲可以使用音乐配音、ppt、VCR等有利于体现故事演讲效果的道具和艺术表现形式。

  4.大赛顺序以抽签为准,选手上场迟到1分钟视为弃权。

  5.时间限定6—8分钟,7分30秒时响提示铃,8分种响终止铃。超1—10秒扣0.02分;超11—20秒扣0.05分;超21秒以上扣0.1分。预赛进入前10名的选手,参加决赛。

  6.为确保比赛公平、公正,比赛将邀请有关专家担任评委,进行现场打分。

  7.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大赛规则,在比赛过程中,如有疑议,由大赛监审组负责解释,并最终作出裁定。

  (二)大赛评分标准

  大赛采用10分制评分。要求正确的思想内容和完善的表达形式相统一。评委将综合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层次分明、联系实际、立意深刻、有声语言、态势语言、会场效果、风度仪表等方面进行打分。

  1.故事内容(5分):紧扣主题、真实准确(3分);立意深刻、富有创意(1.5分);原创(0.5分)。

  2.表达形式(4分):普通话流利,发音标准,语调准确,脱稿讲述,表达流畅(2分);感情真挚生动,体态语言使用恰当(1.5分);讲故事的时候所配音乐、ppt、道具等应与故事内容配合恰当(0.5分)。

  3.综合印象(1分):服装得体,自然大方,气质佳(0.5分),观众反映好,会场效果佳(0.5分)。

  (三)大赛评分方法

  1.前5名选手故事演讲结束后,评委进行分析,把握评分尺度,然后分别为前5名选手亮分,从第6位选手开始当场亮分。

  2.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总和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小数点后3位数相同,看第四位以后的分值;如遇分数完全相同,则看去掉最高分后的最高分,分值高者为胜。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集体奖和个人奖。

  (一)集体奖

  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的条件是: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广泛组织基层开展群众性的讲故事活动,初赛和复赛的参与面广,及时上报组织开展初赛、决赛的工作简报;通过加强对故事演讲比赛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形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在决赛中遵守大赛纪律,能较好地完成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交办的任务,参赛队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取得较好成绩。

  (二)个人奖

  故事演讲大赛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共10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得决赛前2名为一等奖,3—5名为二等奖,6—10名为三等奖;其他为优秀奖。

  七、报名方法

  (一)在初赛结束后由各参赛组按照预赛名额将参加预决赛的选手报名表1份(贴好1寸彩照)和故事演讲稿一份,于8月31日前报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并同时将报名表、故事演讲稿、照片电子版发到邮箱)。

  (二)各初赛组在上报预决赛选手名单的同时,要按照“组织奖条件”的要求写出一份组织此次故事演讲活动的总结,并提供初赛的照片、视频等相关资料,以便评选优秀组织奖。

  (三)参加预、决赛选手及领队到普洱的往返差旅费、资料费,由参赛单位自理。预决赛期间在普洱的食宿由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各参赛队确定一名领队并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各县[区]参赛队确定一名文明办同志担任领队)。

  (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可以推荐驻地的解放军、武警官兵代表本县(区)参加预、决赛。

  八、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演讲大赛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载体之一,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性,把活动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群众的广泛参与是本次故事演讲大赛成功的关键,也是大赛优秀组织奖的重要考核指标。各县(区)各部门在组织开展故事演讲大赛活动中一定要坚持层层开展、层层选拔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把组织开展好这次演讲大赛作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创建水平,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本单位、本行业认真组织开展故事演讲比赛,并按照隶属关系积极推荐优秀选手参加预决赛。通过故事演讲比赛,展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文明风采。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突出活动主题、突出群众参与、突出社会影响的原则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故事演讲大赛的活动主题、组织形式等,扩大活动的覆盖面。组委会将组织市级媒体对故事演讲大赛进行采访报道,充分展现选手风采,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着力宣传报道初赛阶段的活动开展情况、干部群众参与的情况和故事演讲比赛在群众中产生的反响等。要注重收集、整理初赛阶段的活动照片、视频资料等,及时向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组织开展故事演讲活动的工作信息,市大赛组委会将在普洱文明网开设宣传专栏。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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