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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加大执行力度碾压“老赖” 以扬诚信之德

发布时间:2020-08-27 来源:普洱广播电视台

  本网讯  近日,思茅区人民法院对一名失信被执行人送达了失信决定书,从而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推动社会诚信建设。

  在思茅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法院执行干警向多次通知未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李某送达失信决定书。据了解,因失信被执行人李某因借款合同到期未偿还,长期拖欠,申请执行人余某起诉到区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未果,依法进行了判决。失信被执行人在签收失信决定书后,认识到了自已的错误,即刻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失信被执行人 李某:“上了黑名单以后我认识到了自已的错误,生活处处都受限,现在不能坐飞机也不能坐高铁,更不能住酒店,那我现在将立即履行,以后争取做个诚实守信的人。”在拿到了十万余元借款后,申请执行人余某表示解决了多年的借款纠纷。

  申请执行人 余某:“经过了重重的这种跟他教育,跟他说(失信被执行人)信用问题,最后他还是愿意积极配合,把钱全部还上。”

  近年来,思茅区人民法院定期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还将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目前,思茅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共有2480人。

  法院执行干警 杨坤:“2020年以来,我院累计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共计两期100余人,有12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社会信用惩戒和社会舆论压力自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在此,思茅区法院敦促所有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做个讲诚信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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