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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掌握职业规则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发布时间:2017-06-20 来源:普洱日报

 

普洱市司法局

  本网讯(记者 刘绍容) 6月15日上午,普洱市司法局开展学习职业规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全体机关干部综合业务水平,营造和谐的司法工作氛围,强化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政治认同感、职业认同感,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据悉,市司法局始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强化对干部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围绕工作实践,在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工作中大力弘扬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普洱市红十字会

  本网讯(记者 徐瑞) 6月15日,普洱市红十字会举办“学习《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全市红十字会系统、部分团体会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等参加学习活动。

  学习活动旨在通过认真学习《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团体章程和红十字会的业务范围以及红十字人的日常生活,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同时,通过主题学习,进一步提高社会团体负责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为社会团体开展活动明确方向。

  据悉,为了践行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红十字会的职能职责更好地与“创文”要求紧密结合,普洱市红十字会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与思茅区红十字会一起开展2017年博爱周公益活动,广泛宣传红十字运动、红十字会法等基本知识,并捐赠、发放急救包、运动鞋和各类宣传资料等。

普洱市妇幼保健院

  本网讯(记者 吕禾 文/图) 6月15日,普洱市妇幼保健院举行学习职业规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活动。

  活动围绕职业道德规范,开展背诵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洱精神、“六个普洱”,观看最美医生、最美护士先进事迹视频以及与道德模范交流等四个主题内容。获得全国“五一巾帼奖”“云南省第二届道德模范”“首届感动普洱十大人物”的市疾控中心退休干部、副主任医师王春作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报告,她以《为人民服务实现自我价值》为主题,从自己的工作经验、获得的荣誉和在岗位上默默奉献的精神,教育年轻的医务工作者要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医疗战线上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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